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江蘇省養老保險新政策出臺對養老金計算有什么改變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江蘇省新規:城鄉居民養老“大一統”
1月1日起,江蘇將全面整合“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險兩項制度,實行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城鄉居民養老將“一視同仁”,惠及全省3000萬人。
整合后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具有江蘇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2013年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對于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每超過一年,基礎養老金可增發1%。根據國家政策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物價變動等情況,江蘇省將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待遇標準。
全省靈活就業人員生孩子可報銷費用
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這意味著靈活就業的人員也可像單位職工、城鄉居民一樣享有生育醫療保障。
全省取消1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江蘇省財政廳會同江蘇省物價局聯合印發通知,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13項,轉經營服務性收費6項,降低收費標準1項,涉及金額約1億元。
物業費不滿3年就漲業主可要求解聘物管
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修訂出臺《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4年1月1日起執行。汽車停放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地方物價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制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如果物業費不滿三年就漲價,業主可以要求與物業公司解除合同。南京提高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標準
從2014年1月起,南京調整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標準,在醫保用藥和醫療服務目錄內,對個人負擔部分予以救助。其中低保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救助比例從個人實際負擔的55%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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