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三個月的丁火,退氣而柔弱,專用甲木。金雖然乘旺掌權,但沒有傷丁火的道理,所以仍以庚金劈解甲木,作為引火之物。或者借丙火暖金而曬甲,不憂慮丙火奪去丁火的光焰。凡兩丙夾丁的,夏月忌諱,其余月份不忌。但這種格局主少年困苦刑克,中年富貴,一定要地支有水制伏丙火才好。
凡屬丁火,不離甲木,秋三月丁火退氣,更是非專用甲木不可,《滴天髄》所謂“只要有甲木,就可以經秋,也可以歷冬”就是講此道理。七月申金掌權司令,申宮雖然有壬水,但只要不出現在天干就不傷害丁火,八九兩個月更沒有傷丁的道理。
所以秋三月都適宜以庚金劈解甲木引生丁火為用神。秋三月丁火退氣,木也休囚,還借助于丙火,這樣制伏財、護持印而不奪丁火的光焰,所以秋三月的丁火,以甲、庚、丙一并透出為上等命局。以下申述兩丙夾丁的格局。
丁為陰火,在夏月本來就旺,如果有太陽之火加在丁上,丁火就會失去光焰,所以忌諱,而其他月不忌。“少年刑克困苦”,是比肩和劫財爭財的緣故。生于七月,申宮自有長生的水制伏它;在八九月,地支應當有水制伏丙火,為以官煞制伏劫財而護持正財,所以可以保證中年的富貴。
秋季的三個月,甲木、庚金、丙火同時運用,但要區分優劣。為什么?因為七月用甲木丙火,而申中有庚;八月甲木、丙火、庚金都用。七八月或許無甲木,乙也可以用,為枯草引燈,卻不離丙火曬甲;九月專用甲木庚金。
大抵甲不離庚,乙不離丙,其道理極明白。或者甲木、庚金、丙火都透出干頭,必生科甲;無甲而用乙的,富貴都小,并且富而不貴的多。九月戊土當旺,晦暗火的光焰,必須有甲木制伏它。乙木制伏無力,不用乙木,所以丙火也沒有用。
七月偏正財執掌時令,用甲木還需有丙火為護持,甲木才能發揮作用。九月傷官執掌時令,印綬能制伏傷官,不憂慮正財被克破。這也是不用丙火的道理之一。甲不離庚,乙不離丙,與庚金劈解甲木,借丙溫暖金曬甲。這是命理中的秘訣。
或者一重壬水,又多遇癸水,必須以戊土來制伏,自然富貴而光輝。秋三月金旺當令,壬癸官煞出現在天干
或者一派庚金,稱為“財多身弱”,為富屋的窮人,多由妻室主事;或者壬水多而泄庚金,丁壬化煞,反而會成就富貴;若庚金多而無壬水,主奔走遷流而下賤。
一派庚金而有一兩點印綬、劫財、比肩,既不能相從,又不能任用,為“財多身弱”即使有財產也不能使用。如果有壬水出來泄庚的氣,年、月、時的天干又通丁火比肩,丁壬就會化煞為權,財旺而權重,不是富貴是什么?用神多的,宜發泄而不宜克制。庚金多,用丙丁比肩劫財來制伏,不如用壬水來耗泄為妙。既無壬水耗泄,又無比劫克制,必主下賤。
或者八月一派辛金,不見庚金,又沒有比肩劫財,這是棄命從財格,富而又貴;即使不能發科甲,也有異途功名。從財的,以水為妻室,如果不克妻,就有正室和偏房;木為子女,無刑克。
《明通賦》說:“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而無混雜,就會官居極品。”這雖然是就財官而言,但從格也是一個道理,都是以純粹為貴的征象。從格又主因人而得到富貴,所以說有異途功名。從財格以水為妻室,木為子女,有待考證。財多身弱,反而主克妻;從格純粹,所以無刑克。
或者九月一派戊土,泄丁火之氣,而不見甲木,為“傷官傷盡”,不是常尋命造可以比擬的。或者甲木透出天干,主文書清貴,秋試可以奪名次。用甲木的,庚金不可缺少,水為妻室,木為子女。
九月戊土當旺,一派戊土,為“傷官傷盡”。有庚辛金泄土之氣而無甲木,主富;有甲木就以甲木制伏戊土,主貴,只是用甲不可無庚。用甲木的,以水為妻室,木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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