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域劃分不包括,根據憲法規定 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域包括哪些...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域劃分不包括,根據憲法規定 我國現行的行政區域包括哪些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分為省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三個級別;中國行政區 劃分為省、縣、鄉三級,詳細實行如下原則:(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2、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
3、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4、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5、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6、擴展資料:行政機構:(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政府機構名稱:省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直轄市人民政府、特別行政區政府。
7、(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政府機構名稱:地區行政公署、盟行政公署、自治州人民政府、地級市人民政府。
8、(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政府機構名稱:縣人民政府、自治縣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自治旗人民政府、縣級市人民政府、市轄區人民政府、林區人民政府、特區人民政府。
9、(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政府機構名稱:鄉人民政府、民族鄉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蘇木人民政府、民族蘇木人民政府、縣轄區公所人民政府、縣轄市政府(臺灣省專設)。
10、在中國省、縣、鄉三級的政府機關構基本行政區政府機構。
11、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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