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是什么,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區別...
您好,肖大哥就為大家解答關于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是什么,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區別:形式上不一樣:從形式上看,在定義事物的本質特征時,我們經常使用判斷句型來表達概念,而詮釋可以用各種句型來表達。
2、此外,以下定義也可以用公式表示:定義的概念=物種差異+屬性概念。
3、“屬概念”是定義的概念所屬的類別,即歸類。
4、“種異”是一個大類中定義的概念和相似的相鄰概念之間的主要差異。
5、例如:“水是透明的液體,沒有顏色、氣味或味道。
6、“透明液體”是“概念”,其余的解釋是“種差”,即“水”和其他透明液體的差異。
7、2、特點不一樣:定義應該要準確、簡明和概括。
8、詮釋是特定的和流行的,有時帶有某種描述性。
9、因此,從科學的角度來看,詮釋的語言不亞于定義。
10、3、內容不一樣:從內容上看,定義側重于事物的本質屬性,詮釋側重于事物的外觀、性質和特征。
11、4、從嚴格的角度來看,定義應該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征,解釋的內涵和外延等同于事物,解釋的對象和內容可以互換,意義保持不變。
12、然而,對被詮釋對象的說明往往側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或者解釋其結構、起源和功能等非本質因素,因此解釋的內容不能改變其與被解釋對象的位置。
13、5、下定義多用判斷詞“是”,而“作詮釋”則不常用。
14、但有些作詮釋也用“是”。
15、6、下定義的說明對象和說明內容可以互換順序,其義不變,而作詮釋則不能。
本文就講到這里,希望大家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