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承重墻,4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巨額損失誰來賠?

導讀原標題:私拆承重墻,4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巨額損失誰來賠?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近日,哈爾濱某居民樓租戶私拆承重墻導致全樓被疏...

原標題:私拆承重墻,4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巨額損失誰來賠?

本文轉自【中國青年報】;

近日,哈爾濱某居民樓租戶私拆承重墻導致全樓被疏散安置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據央視新聞消息,5月9日,哈爾濱市松北區利民學苑小區租戶私拆承重墻事件發生后,哈爾濱市委市政府成立事件調查組,市區兩級組建工作專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涉事居民已全部轉移安置。對拆改的墻體采取局部支護等應急處置措施,防止結構構件損傷及變形進一步發展。公安機關現已依法對4名相關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下一步將依據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技術報告,制定相應方案,依法維護居民合法權益。

此外,哈爾濱市物業管理協會發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①“主動提示,事前告知”,應將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其中包括,不得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構筑物等住宅裝修的禁止行為、禁止敲鑿的部位,裝修垃圾堆放和清運、施工時間等。②加強裝飾裝修現場的日常巡查并做好記錄,突出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等違規裝修行為的巡視與監督;③對違反房屋裝飾裝修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要嚴格履責,及時制止。

此前報道:承重墻被砸200多戶居民被緊急疏散

此前,有網友發文反映,哈爾濱松北區一小區一棟31層高的樓,因有租戶在3層私自拆改房屋承重墻,導致樓體出現裂縫,200戶左右居民被要求緊急疏散撤離。

該事件很快引發廣泛關注。5月1日,哈爾濱松北區城市管理和行政綜合執法局通報:4月28日,該局接到群眾后立即到達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對拆改的墻體進行安全支護,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制定拆改墻體恢復方案,并切實做好群眾服務保障工作。下一步將依法依規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網友發布的視頻顯示,室內多面墻體、構造柱被拆除,其中還有一面已被拆除的墻體內部鋼筋纏繞,裝修時使用了鉤機、鏟車等大型設備進行拆除作業;不少業主自家房屋的墻體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墻皮脫落,醒目的縫隙蔓延開來。另有居民對媒體透露,“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240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

律師發聲:巨額損失,誰該承擔?

據中國新聞網消息,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表示,業主、租戶、裝修公司、物業需要分別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租戶和施工方很可能要承擔主要的責任,畢竟他們是直接的侵權實施主體。同時,租戶聘請的施工方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在責任分擔上至關重要:如果聘請的是正規的、具有相應資質的裝修公司,那么相關的法律后果主要由裝修公司承擔;如果聘請的施工公司不具有資質,那么租戶和裝修公司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如果租戶聘請的不是裝修公司而是個人,那么主要的法律責任由租戶承擔。”

同時他指出,業主作為房屋產權人對房屋有管理義務,也要承擔一定責任;物業對小區的裝修也有監督管理義務,比如應當及時制止如此粗暴的施工改造,以及監督完成相應的裝修報備和手續。

侵權事件中,相關的鑒定費用、樓體加固維修費用,包括整個樓其他業主的直接損失等都屬于損害賠償范疇。本次事件里,居民提到的1.68億元的巨額損失也尤其引發關注。如果當事方確實賠不起,應如何解決呢?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郭韌律師表示,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責任人無法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情況。一般會在訴訟前就采取一定措施,查封、凍結責任主體名下的財產;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也會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其名下的財產;如果被執行人名下有房產、股權等,則進入拍賣程序。

“如果窮盡所有方式依然無法完全履行全部義務的,比如這次高達1.68億的金額,普通人確實很難履行完畢。可能未來相關政府會出于保護居民考慮出臺相關措施。”郭韌表示。

王玉臣認為,如果當事方確實賠不起,可能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也可能因為情節嚴重,后果嚴重,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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