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軟糖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借條和欠條有什么不一樣嗎,借條和欠條有什么區別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在訴訟時效上的區別在于:借條: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權利的就不能開始計算時效。
2、因而其3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3、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4、2、欠條:依據司法解釋規定,債務人開具欠條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5、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6、一、借條的訴訟時效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7、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8、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9、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0、二、欠條的訴訟時效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11、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12、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
13、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14、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15、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擴展資料欠條通常適用于下列幾種情況: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17、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18、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19、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借條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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