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目:盛京記憶|明代急遞鋪之[板橋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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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快遞業務,通過飛機、火車、貨車專運,可以一天送到幾千公里以外,那么在800多年前的大明王朝,傳遞信件有多快呢?
在大明朝,官方將郵遞業務機構稱為急遞鋪,在遼東的沈陽城邊就一個急遞鋪遺址,位于板橋村
板橋鋪,位于沈陽市蘇家屯區十里河街道北,沈營公路西側,北距沈陽55里,南距十里河鎮5里。據《蘇家屯區志》記載:板橋鋪,原名高橋鋪,形成于明代,因村南河上有一木板橋,更名為板橋鋪。是明代遼東郵傳機構——“急遞鋪”在板橋村設立的鋪站舊址。
蘇家屯區十里河街道板橋村位置圖 圖/騰訊地圖截圖
明朝的急遞鋪
我國古代的郵傳機構,分為急遞鋪和驛站兩種,急遞鋪專司“公文送達”。驛站則迎送使客、轉運軍需、飛報軍情兼而有之。二者在業務上有所交叉,但仍屬兩個不同的體系,各司其職,互不隸屬。明廷規定:“重事給驛,常事入遞”,就是說重要和緊急的軍務交給驛站,平常的公文信件由遞鋪傳遞,二者互為補充,共同構成完整迅捷的郵驛傳遞體系。
明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沿襲舊制,命“置各處水、馬站及遞運所、急遞鋪”,建立遍布全國的郵傳系統。遼東地區以遼陽為中心,開辟了東、北、南、西南四條驛路。在驛路沿途,遍設驛站和急遞鋪站。驛站的間距較長,每60里設一站,急遞鋪的間距較短,10—20里左右就設立一個。
遼東各處急遞鋪表圖表源自網文:《急遞鋪—中國東北亞古代交通史》
據《遼東志》記載:遼東地區共設有55處急遞鋪站點。沈陽至遼陽之間120里,共設有九處:出沈陽“在城鋪”向南,10里渾河鋪,又10里白塔鋪,又20里沙河鋪,又15里板橋鋪。板橋鋪再向南還設有:山岳鋪,爛泥鋪,接官廳鋪,遼陽在城鋪。共同構成一條鋪鋪相連,接力向前的郵遞路線。
清宣統二年《承德縣所屬輿圖》,蘇家屯境內的急遞鋪站
板橋鋪設于板橋村南50米,一個三米高的臺地上,由于任務單一,規模較小,僅有鋪舍數間,設鋪長一人,鋪丁五人。鋪丁的家屬圍繞鋪舍周圍居住,形成了一個小的居民點。同時,驛路上每個鋪站旁都建有路臺(烽火臺的一種),板橋鋪旁的路臺名為“板橋鋪臺”,有臺丁常年駐守,守衛驛路及鋪站安全。臺丁及家屬們也在附近聚居,板橋鋪所在地區逐漸形成一個小的村落。
急遞鋪站本身不具有防御性,但是,明代后期,由于明軍與女真的戰事頻繁,為了防御女真進犯,在鋪站周圍,也筑有土城堡,由鋪丁、臺丁及少數軍隊駐守。由于鋪站周邊防御性的加強,人們在認識上發生混淆,將“鋪”與用于屯兵的“堡”混同起來,因此,“板橋鋪”又被稱作“板橋堡”。
明代對“急遞鋪”的管理非常嚴格,傳送政令,貴在迅速。公文到鋪,不論白天黑夜,必須“隨即遞送”,而遞送方式,主要靠步行,因此,稱為“步遞”,鋪兵又稱“走卒”。而驛站飛報軍情,以騎馬送遞,稱之為“馬遞”。
鋪兵遞送公文時,“各置夾板一副,鈴攀一副,纓槍一把,回歷一本”,“腰系革帶,懸鈴持槍,挾雨衣,赍文書疾行”。晝夜兼程,風雨不誤。沿途的車馬行人,聽到鈴聲,立即避讓路旁。下一個站的鋪兵聽到鈴聲,立即整裝以待。一俟公文到鋪,便像接力賽一樣,繼續前傳。
明朝規定:“凡鋪兵遞送公文,晝夜須行三百里”,按此規定,一晝夜為24小時,每小時行十二點五里。每個鋪兵只負責本鋪地面,每十里為一鋪,約需四十五分鐘。這樣的速度,對于少壯之人是可以做到的。
這個法律規定是不是很嚴格呢?每小時12.5里,一日三百里,在古代,這個傳遞速度,是不是很快呢?你想到了嗎?
鈴攀:鋪兵系于腰間,沿途行人聞鈴避讓。
圖/盛京風物——遼寧省圖書館藏清代歷史圖片集
夾板:用于挾帶公文,防止折疊磨損,以包袱負于背上。
圖/盛京風物——遼寧省圖書館藏清代歷史圖片集
急遞鋪站內配置為“每鋪設十二時日晷,以驗時刻。鋪門置綽楔(桌椅)一座,常明燈燭一副,簿歷二本”。記錄公文到鋪日期、傳遞鋪兵的姓名等,以備查驗。如鋪兵延誤時辰或損壞公文均要受到處罰,明廷規定:“稽留三刻笞二十,每三刻加一等,罪只管五十”,“若損公文角笞四十,每兩角加一等,罪止杖八十”。由于充當鋪丁是一種苦役,待遇微薄,生計艱難,導致明代中后期大批鋪丁逃亡,某些鋪站遞送公文業務轉由驛站接管。
清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仿明制設六部,繼續延用舊的遼東郵驛系統,但是,將遼陽以南的驛站全部裁撤,“凡往來公文俱由鋪兵傳遞”。轉向遼北地區發展。
清朝有急遞鋪:加大鋪距,三十里一鋪
順治元年(1644年),清廷遷都北京,百萬大軍入關作戰,致使遼東地區地廣人稀,鋪站遞送公文的作用降低,遂將鋪距加長,遞鋪裁減。據康熙二十三年編纂的《盛京通志》記載:“鋪遞之設,內地居民稠密,一鋪遠不過一、二十里。今奉、錦所屬州縣地廣民稀,近者三十里,遠者五十里不等,鋪兵窮日之力,不能往返,且旗屯尤少,居民率皆只身就居,況每鋪止設鋪兵二名,亦有一名者。前者已去,后者鍾至,奔走不遑,率多濡滯,承是役者,每視為畏途”。
鋪距加長以后,由十里一鋪改為三十里一鋪。據康熙二十三年《盛京通志》·“驛站志”記載:奉天府至遼陽之間,原設九個鋪站,簡裁后為五鋪。分別為:南路在城鋪:三十里火燒橋鋪(大石橋),三十里十里河鋪。二十五里爛泥鋪,三十五里遼陽在城鋪。因鋪距加長,板橋鋪并入十里河鋪,結束了作為郵傳機構三百多年的歷史。
康熙二十三年《盛京通志》第十二卷之驛站志(附鋪遞)
自從奉天“移民招墾”以后,關內民人不斷涌入,為安置及管理民人,設立了各級府、州、縣衙署,至雍正時期已發展為二府、四州、八縣,加上吉林地區三個州縣,民政事務日益頻繁。為使政令暢通,對郵驛管理進行改革,“凡州縣往來公文,俱由鋪兵傳遞,其將軍、四部各衙門,俱由站道(驛站)傳遞”。光緒元年,設立驛巡道,管理全省郵驛,急遞鋪站以州縣衙署為中心,向四周輻射,連接主干驛路,形成快捷的郵遞網絡。
急遞鋪站的普遍開設,在傳遞政令,公文送達,溝通上下,密切聯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清末時期鐵路、電報、郵政的開通,舊的郵遞方式逐漸被新設立的文報局和郵局等取代,官方公文也改以火車傳遞,光緒二十九年以后,驛站、急遞鋪等陸續暫停使用。清光緒三十三年七月,東三省總督徐世昌奏請將全省驛站、急遞鋪全部裁撤。
看到這里,朋友們了清楚了吧,從明初到清末,跨越兩個朝代,急遞鋪存在了近600年的時間,被文報局所取代,也完成了他的歷史使命。
板橋鋪舊址,歷經數百年變遷,現已無存。2013年,沈陽市文物部門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對板橋鋪遺址進行了考查。
該遺址南北長100米,東西寬50米,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遺址地表面散落有元、明時期的灰陶瓷片、白釉黑花瓷片、黑釉瓷器口沿、青花瓷碗底等,根據采集到的標本和歷史文獻記載,該遺址為明代板橋鋪城遺址。
2013年,被列入沈陽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作為遼東郵驛傳遞的歷史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