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不上班卻漲工資?不能拿納稅人的錢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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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馬上評|3年不上班卻漲工資?不能拿納稅人的錢開玩笑

近日,媒體報道了一則自己舉報自己吃空餉的“離奇”事件。

報道稱,2019年12月,山西省貿易學校會計柳某,以科員身份調入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學校,但進入學校后,他未能如期轉為事先商量好的會計崗,還因學校的老會計返崗工作,導致其只能待在科員崗上被迫“吃空餉”。柳某自己說,三年沒上班,但工資卡上仍舊能每月收到財政發放的工資,還從3000元漲到了7000元。

從事件整個過程來看,確實有很多疑點需要澄清。首先,柳某稱當初的調動就是違規操作,是在沒與他溝通和未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的情況下,就辦完了調動手續,并將他聘任為科員,上報給了人社局。按理說學校作為事業單位,有編制的崗位有嚴格的聘用流程,為什么在他本人都覺得違規的情況下,就能辦完入職且按時發工資呢?

其次,在他入職之后,因為不滿意學校的崗位安排,三年來都沒有上班,這種情況學校和當地教育局、人社局都一清二楚。這就是事實上的“吃空餉”,但是財政還能一直給其發工資,實在是匪夷所思。

對此,學校方面的解釋是,考慮到他的母親80多歲,兩個人相依為命,開除的話就沒有收入來源。這種善意聽起來很感人,可是“慈善”不是這么做的。家境困難,民政等其他部門可以依法依規給予救助,怎么能拿學校崗位、財政工資做“善事”?

此外,第二十九中學校方面在人事管理上給人感覺也比較混亂。柳某入職原本是要替代生病的老會計,可是柳某一入職之后,老會計又突然回校返崗。按理說,老會計生的是什么病,病假周期是多長,學校應該了如指掌。如果事先知道老會計返崗時間,就不該貿然新聘一個會計。

現在,整個事件似乎成了一筆糊涂賬。雖然法院也認定第二十九中當初的聘用存在程序違法,可好像沒有人為違法承擔責任,這件事情就這么僵著。當初調動柳某的老校長已經退休,現在學校努力的方向,是要為柳某增設一個會計崗,可是柳某覺得這是因人設崗,又堅持要調回山西省貿易學校,問題是該學校不同意。

看起來,如果事情繼續僵持下去,財政只好繼續為這個“吃空餉”的職員支付工資。這明顯違背了各項規章制度,也是拿納稅人的錢開玩笑。如果要總結經驗教訓,那就是一次倉促的不規范調動,留下了難以收拾的殘局。要終結這個鬧劇,出路還是應該尊重規章制度,而不是繼續糾纏在人情的漩渦里。

既然從學校到法院,都認為當初的調動不合規,那該問責問責,該賠償賠償。把是非厘定清楚,問題不難解決。怕就怕“新官不理舊事”,誰也不愿為過去的錯誤買單,誰也不愿得罪人,于是只好拿納稅人的錢買單,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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