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銀行匯票和本票區別通俗,通俗匯票與本票區別是什么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的票據法所稱本票,是指銀行本票,不承認商業本票。
2)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據。
2、本票與匯票之間的區別有:
1)證券性質不同。匯票為委付證券,本票為自付證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諾,匯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2)主債務人不同。匯票為委付證券,主債務人承兌人,無承兌人時,則無主債務人;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為主債務人。
3)有無承兌不同。本票無需承兌,匯票除見票即付的匯票外均可以或應當請求承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無需承兌,而應當見票,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必須請求承兌,以確定匯票的到期日。
4)有無資金關系不同。在票據的基礎關系中,由于匯票為委付證券,所以一般都必須有資金關系;本票為自付證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資金關系。
5)出票人和背書人責任不同。匯票的出票人應負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本票的出票人應負絕對付款責任;匯票的背書人也應負承兌和付款的擔保責任,本票的背書人僅負付款的擔保責任。
6)付款人的責任不同。匯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兌時,可以不負任何票據責任,只有經承兌而成為承兌人后,才負付款責任;本票的出票人即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應負絕對付款責任。
7)票據種類不同。在我國現行《票據法》中,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
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僅限于見票即付,而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見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而匯票的付款期限無此特別限制。
匯票有哪些分類
匯票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
(1)依付款的時間不同,可將匯票分為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前者指規定在持票人提示時或于付款人見票時應立即付款的匯票,后者指匯票上記載了付款人于將來一定日期或特定的日期付款的匯票。
(2)依出票時是否附有單據可將匯票分為光票和跟單匯票,前者指出具匯票時未附有提單等貨運單據的匯票,后者指出具匯票時帶有提單、保險單、發票等貨運單據的匯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人”的信用,即完全憑出票人、付款人或背書人的資信。銀行匯票多是光票。跟單匯票指附帶有貨運單據的匯票。跟單匯票除有“人的信用外,還有物的保證。商業匯票一般多為跟單匯票。
(3)依出票人的不同可將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前者指由銀行作為出票人的匯票,后者指由工商企業或個人作為出票人的匯票。在遠期匯票中,依匯票承兌人的不同又可將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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