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被罰875.4萬元 此前已多次因違規被罰

導讀 原標題:拉卡拉被罰875.4萬元 此前已多次因違規被罰雷達財經鴻途出品 文|蘇紅 編|深海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

原標題:拉卡拉被罰875.4萬元 此前已多次因違規被罰

雷達財經鴻途出品 文|蘇紅 編|深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行政處罰信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有三項違法行為,被罰款875.4萬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拉卡拉主要違規行為有: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時任副總裁吳某對拉卡拉以上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9.68萬元。

雷達財經梳理發現,拉卡拉此前已經多次被罰。

據同花順IFind統計,2021年初,因未準確標識并完整發送交易信息,以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拉卡拉廣西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罰款3萬元。

2021年12月,因違反外包管理規定;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要求;未按規定設置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落實本地化經營要求;未與商戶簽訂受理協議;未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未留存商戶培訓材料。拉卡拉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4224萬元,并處罰款350萬元,罰沒合計359.4224萬元。

2022年1月,因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并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拉卡拉青島分公司被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責令限期整改,處罰款3萬元。

2022年9月初,因未按規定設置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落實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規定。拉卡拉山東分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沒收違法所得13.25元,并處60000元罰款。

業績方面,今年上半年,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支付交易金額2.27萬億元﹐同比微降2.72%,基本恢復至去年同期較高的交易里水平,尤其是體現小微商戶經濟的掃碼交易增長快速,上半年掃碼交易金額5251億元,同比增長17.48%,掃碼交易筆數60億筆,銀行卡和掃碼交易規模續保持行業領先水平。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9.69億元,同比微降1.37%,歸屬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達5.11億元,同比增長54.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達2.82億元,同比增長10%,主要源于數字支付業務毛利回升帶動了公司整體毛利率提升。

天眼查資料顯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金融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80002萬人民幣,實繳資本36000萬人民幣,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額13.32億人民幣。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法律訴訟3條,涉案總金額9.942萬元;開庭公告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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