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吳中社保在哪里辦理,吳中區社會保險登記(社保開戶)所需材料有哪些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社會保險登記(社保開戶)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附復印件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附復印件一份)
3、地方稅務部門稅務登記證(原件,附復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社會保險登記表(蓋公章)
6、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表(蓋公章)
企業單位社保開戶成功并辦妥職工用工參保手續后,應及時憑地稅微機管理碼(15位)至稅費銀行(實現稅庫銀橫向聯網的銀行均可)簽訂扣繳社保協議。
受理窗口: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窗口
聯系電話:第一條至第五條同見附表1(《吳中區“三合一”經辦窗口聯系電話表》)
二、單位用工參保登記
1.辦理時間
每月11日至次月7日辦理次月結算期職工用工參保手續,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起始月,按照勞動合同期限起始月確定。
2、攜帶材料:
(1)《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或《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其中,對在吳中區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市區戶籍人員,應填報《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登記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同時辦理個人基本信息登記手續;對其余人員,應填報《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就業參保申報花名冊》(對戶籍在市區、尚未進行個人基本信息登記的人員,應先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基本信息登記手續)。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
(3)對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40周歲,在吳中區首次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應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屬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還應提供相關原始材料;
(5)對在吳中區就業的外國人,還應提供《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等就業證件。
受理窗口: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窗口
三、退工停保登記
1.辦理時間
用人單位應在每月11日至次月7日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工停保手續。
2、攜帶材料:
(1)《蘇州市區用人單位職工退工停保申請表》: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書;
(3)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其他有關材料,如:亡故人員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等。
受理窗口: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窗口
四、跨省(跨市、跨統籌區)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后,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養老關系。
辦理程序:
1、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簡稱《申請表》);
2、轉入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參保繳費憑證》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后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簡稱《聯系函》),并向轉出地社保機構發出;
3、轉出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簡稱《信息表》),并將其《信息表》傳送給轉入地社保機構,需轉基金的,同時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4、轉入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接續手續。
注:參保人員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所需材料:《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簽字的《吳中區參保職工跨統籌區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轉移)窗口
五、年度基數申報
參保單位必須于每年3月10日前按上一自然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總額申報年度繳費基數(單位可于每年2月初帶U盤到社保中心拷貝參保職工工資申報花名冊)。逾期未申報的,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繳費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基數后進行結算,并列為年度繳費基數專項審計重點檢查單位。
受理窗口: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窗口
六、企業參保單位社會保險費征繳
參保職工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
企業參保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由地稅部門負責征繳,地稅扣繳時間為每月11號-22號,每月22日前用人單位須確保扣繳帳戶上有足夠資金。
七、自謀職業人員參保
1、辦理檔案托管所需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就業失業登記證
(3)、居民身份證
(4)、戶口簿
(5)、一張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證件照片
檔案托管在戶口所在地的鎮街道勞動服務保障中心辦理。
2、參保所需材料: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居民身份證
(3)、《蘇州市區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聯系單》
受理窗口: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區社保中心靈活就業人員管理窗口(11、13、15號窗口)
八、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結付所需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審批所需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
(2)、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鑒定書
(3)、原始發票、費用清單、出院記錄
(4)、病例原件、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工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申領所需材料:
(1)、職工工亡證明
(2)、供養直系親屬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供養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證明(派出所)
(4)、供養直系親屬無收入來源證明(鎮級以上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當地人民政府)
(5)、處于勞動年齡的供養直系親屬須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工傷生育保險結付窗口(7-9號窗口)
聯系電話:66357223、65687897
九、生育保險有關待遇結付所需材料
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報銷所需材料:
(1)、原始發票
(2)、費用明細清單
(3)、出院記錄
(4)、生育保險聯系單(鎮或街道計生辦出具)
(5)、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6)、就醫證卡原件、復印件
(7)、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計劃生育手術費結付所需材料:
(1)、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鎮或街道計生辦出具)
(2)、就醫證歷卡原件、復印件
(3)、原始發票
(4)、費用明細清單(住院參保職工須提供出院記錄)
(5)、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失業女職工、參保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補貼所需材料:
(1)、失業女職工提供《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或《勞動手冊》、居民身份證、就醫證歷卡(包括《職工醫療保險證》、《職工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保險聯系單》、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原始發票等材料。
(2)、男職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就醫證卡、《結婚證》、配偶居民身份證及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出具的配偶無工作單位且無固定收入來源證明、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或準生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原始發票。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工傷生育保險結付窗口(7-9號窗口)
聯系電話:66357223、65687897
十、養老保險有關待遇結付所需材料
1、辦理養老退休審批手續所需材料
(1)、養老手冊
(2)、市民卡
(3)、退休審批表
(4)、身份證原件
注:(1)辦理養老退休審批手續時,同時辦理醫保退休審批手續。
(2)請于每月13日至31日前來辦理。
2、辦理職工死亡喪葬撫恤費所需材料
(1)、市民卡
(2)、死亡證明(戶籍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
(3)、申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填寫參保職工死亡后有關待遇申請表(單位、公安部門蓋章)
3、辦理符合供養直系親屬所需材料
(1)、供養直系親屬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供養直系親屬與死者關系證明(派出所等)
(3)、供養直系親屬無收入來源證明(鎮級以上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當地人民政府)
(4)、處于勞動年齡的供養直系親屬需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
注:申請直系親屬救濟費請于每月13日至31日前來辦理。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養老保險待遇審核支付窗口(10、12號窗口)
聯系電話:65252383、65687987
十一、醫療保險有關待遇結付流程
1、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審批規程
(2)、注意事項
①、居外參保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報銷所需各種憑證,包括全部的門急診醫療費明細清單、發票、病歷(原件及復印件)、住院出院小結等原始材料,并在報銷時與本人《職工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卡》等就醫證卡一并帶來。報銷結付時須持卡當面辦理,社保經辦機構不受理郵寄報銷。
②、已通過社會化發放渠道發放個人帳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一醫保年度內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在個人帳戶發放額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自負段400元以內的,不需再回蘇報銷;超過上述金額需要報銷的退休人員憑醫保年度內所有門診醫療費用(包括發放金額和自負段以內的費用)發票等原始材料前來辦理。
③、居外參保人員在當地指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應在本結算年度內(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辦理審核結付手續,特殊情況下可延長6個月,但醫療費用作為辦理結付手續的結算年度發生的費用,按照該年度結付規定處理。
④、已辦理居外醫療手續的參保人員,臨時回蘇州時發生的急、危、重病醫療費用,可憑有關憑證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結付。
⑤、未經批準在外地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3、職工醫療保險轉外就醫審批規程
(1)、操作流程圖:
(2)、注意事項
①、轉外就醫只限于結付住院醫療費用,門診醫療費用不予結付。
②、只限于轉往上海、南京、北京具有專科權威的三級以上當地醫保定點醫院(本部)。
③、報銷時需攜帶《轉院審批表》、《職工醫療保險證》、《職工醫療保險卡》、病歷、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清單及原始發票。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轉外居外及特定門診審核、醫療費用報銷窗口(1-4號窗口)
聯系電話:65688931、66357332
十二、社會醫療救助、陽光健身卡、商業保險申報所需材料
1、申辦職工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的人員需攜帶救助證件(原件、復印件)、醫療救助人員審核表、市民卡。
2、參保人員往年帳戶余額在3000元以上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市民卡,并填妥陽光健身卡申請表后申辦陽光健身卡。
3、參保人員往年帳戶余額在3000元以上的,憑商業保險公司開具的《繳費通知書》、市民卡、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至區社保中心申購商業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商品。
受理窗口:區社保中心社會醫療救助、陽光健身卡、商業保險申報窗口(6號窗口)
聯系電話:65688921
十三、申辦市民卡情況說明
2012年12月15日市、區社保并軌后,吳中區社保中心負責采集本區企事業單位新增參保人員照片信息,蘇州市市民卡中心負責社會保障市民卡的制作和發放。
1.新增參保人員申辦社會保障市民卡
企事業單位經辦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吳中區社保服務大廳(基金征繳結算窗口、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管理窗口)或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妥新增人員參保手續后,憑《吳中區企業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到社保服務大廳58號窗口領取《養老保險手冊》和《醫保病歷》,同時提交二寸白底免冠證件照辦理照片信息采集。在確保參保人員基本信息正確無誤的前提下,一個月后參保單位憑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靈活就業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吳中區市民卡中心(東吳南路165號)領取新增人員的社會保障市民卡。
(社保服務大廳58號窗口:65621163,吳中區市民卡中心:67723886)
2.已持有蘇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的職工從區外轉入我區參加社會保險的,不需再申辦社會保障市民卡。
3.壞卡換卡及信息變更補換卡可在吳中區市民卡中心辦理。參保人員若需變更個人信息的(姓名、社會保障號等),先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再憑身份證和原卡至吳中區市民卡中心辦理換卡業務。
受理窗口:在職參保職工:區社保中心企業社會保險征繳結算窗口
退休參保職工:社保服務大廳16號窗口,聯系電話:65687987
參保居民:社保服務大廳55-57號窗口,聯系電話:65259802
區市民卡中心(東吳南路165號),聯系電話:67723886
4、掛失、解掛、補卡
(1)、掛失
A.口頭掛失
a.電話口掛:撥打社會保障市民卡服務熱線:96067、962026或12333,并根據語音提示操作。
b.網點口掛:直接前往蘇州銀行各營業網點、市或區市民卡中心辦理。
B.書面掛失
持卡人憑本人身份證件和銀行賬戶密碼到蘇州銀行各營業網點、市或區市民卡中心窗口辦理書面掛失。委托辦理的,須一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
特別提示:掛失后,社會保障功能、銀行賬戶將會聯動凍結,電子錢包賬戶不掛失。
(2)、解掛
口頭掛失可辦理解掛手續;書面掛失后不可解掛。
電話口掛的解掛可至蘇州銀行各營業網點、市或區市民卡中心辦理,網點口掛的解掛須至原口掛網點辦理。
持卡人辦理解掛手續須出示社會保障市民卡及本人身份證。解掛業務不能代辦,解掛后,社會保障市民卡相關功能即行恢復。
(3)、補卡
辦理書面掛失后,可申請補卡、補卡周期為7天,領卡時須本人憑身份證和業務回執。
特別提示:補卡后,市民卡相關功能即行恢復,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銀行賬戶資金自動轉入新卡,電子錢包遺失不補。
十四、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辦理退工及失業保險金審核手續:
單位辦妥退工手續后,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待遇審核所需材料:
1、填寫的《蘇州市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申請表》三份;
2、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3、《就業登記證》;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勞動合同書;
6、職工檔案;
7、其他相關材料;
受理窗口:區就管中心失業保險審核窗口(三樓)
聯系電話:65628545
十五、醫保定點單位違規問題投訴、舉報
受理部門:區社保中心定點單位管理經辦部門
聯系電話:65689077
十六、區社保中心工作人員經辦服務質量投訴、舉報
受理部門:區社保中心綜合管理科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