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 原廉租住房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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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常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賃住房,原廉租住房政策指南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申請條件(須同時滿足)

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780元(含)以下;

3、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5、依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請依據

1、《常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常政發〔2008〕144號)

2、《關于常州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常房發〔2014〕36號)

3、《關于調整我市市區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常房發〔2016〕88號)

4、《常州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共有產權試點方案(常政發〔2015〕156號)

四、承諾期限

58個工作日

五、保障方式

1、租金補貼,是指申請家庭在市區自主租賃能滿足其家庭生活需要并符合保障性住房標準的房屋,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發放貨幣補貼。持有有效低保證或特困證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6元,其他家庭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4元。單人家庭按1.5倍的標準補貼,二人家庭按1.2倍的標準補貼;保障家庭成員每人每月補足20平方米。

2、實物配租,是指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低保特困無房保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定的租金標準(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1元)收取租金。

3、共有產權(試點),保障對象首次購買的產權份額不得低于50%,與政府共同持有產權的公租房。試點房源:金潤家園,位于市中心大紅旗路北側、滬寧鐵路南側、藻江河西側。該項目周邊均為成熟社區,群眾生活方便,出行便捷。項目占地面積17900㎡(合26.85畝),總投資約3.2億元,2009年10月開工建設,2013年7月通過竣工驗收。項目總建筑面積75082㎡,其中住宅建筑面積66782㎡,配套公建建筑面積8300㎡。該項目為多層磚混或高層框剪結構,試點首推房源為5、7、8幢,共390套,戶型主要有一室一廳和二室一廳,建筑面積為45—69平方米。實地看房熱線:85288987

六、年審制度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行年審制度和退出制度。

七、相關規定

1、申請實物配租須為低保(特困)的無房家庭。

2、35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須與父母一起申請或享受住房保障(離婚家庭以申請時狀況為準)。

3、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包括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在本市市區所擁有的自有住房面積和承租的公有住房面積。

“無房”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所有成員都沒有自有住房、也沒有承租公有住房、且又不居住在直系親屬住房中的家庭。

通過出售、拆遷等方式或因離婚處理原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的,5年內原有住房面積應納入住房面積計算。

4、擁有汽車或商業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請、享受保障性住房。

5、有未婚子女或者配偶在國外(含港、澳、臺地區)的家庭不能申請、享受住房保障(公費留學除外)。

6、已經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所有家庭成員,不得再申請享受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7、正在享受實物配租或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即使其住房面積低于保障面積標準,也不得再申請租金補貼。

八、辦理地址及聯系電話

序號

辦理窗口

辦公地點

辦公電話

鄒區鎮政府

會靈東路9號(鄒區鎮政府)

西林街道

西橫林1號

北港街道

鐘樓區梧桐路2號

新閘街道

飛龍西路258號(新閘街道社區服務中心)

永紅街道

清潭新村7號

五星街道

鐘樓區勤業路288號

南大街街道

懷德北路21號

荷花池街道

西新橋二村99-1號

天寧街道

晉陵中路511號

茶山街道

龍游路4號

紅梅街道

紅梅新村八角樓2樓

蘭陵街道

中吳大道1287號

青龍街道

彩虹城社區居委會(永寧北路彩虹城1幢乙單元附樓二樓)

雕莊街道

中吳大道700號

鄭陸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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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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