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民法典中關于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的規定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離婚...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民法典中關于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的規定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離婚孩子撫養權在夫妻雙方都不放棄時,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其它情況一般會判給經濟好的一方,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孩子成年(18周歲)前的撫養費。
《民法典》關于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相關法律條款: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