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賭博被抓(賭金怎么處理)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網上賭博被抓,賭金怎么處理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依據我國刑法的規...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網上賭博被抓,賭金怎么處理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在網上賭博是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而對于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都會進行追繳,所以賭資會被追繳,并且上繳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參與網絡賭博會有怎樣的處罰

一般來說參與賭博有可能面臨以下處罰:

1、治安管理處罰;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2、刑事處罰。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其中,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聚眾賭博: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這些是對于往常賭博的處罰,但不要以為參與網絡賭博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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