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廣東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羅山縣人民政府關于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管理的意見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為認真落實《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文件對計劃生育戶的各項獎勵優惠政策,提高計劃生育戶的社會經濟地位,確保我縣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落實率達到100%,現就我縣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放對象
按照生育政策生育一個子女后,自愿申請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且獨生子女年齡在14周歲以下的屬于應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的對象。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所在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應從夫婦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少于10元的獎勵費。
二、資金來源
(一)縣、鄉兩級按應發放數額4:6的比例分擔;
(二)縣級分擔的部分,由縣級財政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三)鄉級分擔部分,由鄉級財政全額納入預算。
三、資金管理辦法
(一)縣、鄉兩級均應在財政部門設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專項基金專戶,縣、鄉兩級籌措的資金全部存入專項基金專戶。
(二)縣級分擔的部分由縣財政局直接劃撥到鄉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專項基金專戶。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擠占和挪用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專項基金,各鄉鎮必須及時足額兌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對弄虛作假和落實不到位的,除追究鄉鎮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對所在鄉鎮實行“一票否決”。
四、資金發放辦法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鄉鎮計生辦憑一孩夫婦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進行發放,每兩個月隨村單月康檢日發放一次。
(二)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從領證之月起開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直到子女滿14周歲止。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符合二孩生育政策申請領取二孩生育指標的一孩夫婦,首先應退回過去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并從領取二孩生育證起終止領取獎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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