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翻供是否要負刑事責任(證人翻供是否要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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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受害人翻供是否要負刑事責任,證人翻供是否要負刑事責任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證人應當如實陳述自己知道事實。如果前次陳述不真實,可以再次陳述予以更正,不涉及翻供的問題。如果證人陳述虛假的事實,是妨礙司法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四款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一條 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二、詢問證人的地點和方式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應當及時詢問證人,并且告知證人履行作證的權利和義務。

人民檢察院應當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并為他們保守秘密。除特殊情況外,人民檢察院可以吸收證人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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