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給前妻買房我能要回嗎(老公私自給前妻買房能要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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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丈夫給前妻買房我能要回嗎,老公私自給前妻買房能要回嗎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老公私自給前妻買房的,如果是用個人財產購買的,妻子無權要回。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妻子有權要回房屋。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行為屬于隱藏夫妻共同財產

1、擅自轉讓的

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前后,一方偷偷的將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給賣掉了,如何處理呢?這種情況應視具體情況而定,通常是對于一方擅自轉讓房產遵循—保護不動產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則。發生這種情況一般是房產證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證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從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況下交易、過戶成功。

出現這種情況,法律一般會保護交易的穩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離婚夫妻雙方就需要轉讓的房款進行分割。至于,低價轉讓的造成的損失,應該由過錯方承擔。

2、隱匿房產

這種情況多發生于那些經濟收入比較好的家庭,夫妻雙方一方收入較高,又有心計,離婚之前就已經在外購置了房產,另一方毫不知情;在離婚分割時該房產也就不再分割財產之列。這種情況的取證比較困難,需要受害一方的關注和調查。

3、以他人名義購房的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他人名義購置房產,離婚后再過戶到自己名下的。這種情況也需要當事人調取大量的證據,且難度很大。主要在對方出資渠道和時間上下功夫。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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