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護欄奪人命(護欄有質量問題管理人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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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脖”事件頻發生,護欄成“兇器”

3月28日,網上流傳著多個關于女子“卡脖”交通護欄的視頻,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熱議。視頻中顯示,一名女子頭頸部卡在路旁的交通防護欄中間,雙手下垂。視頻中,多名男性曾試圖掰開護欄營救該女子,但都未將防護欄掰開更大間隙。

不少網友驚呼,這樣的場面太嚇人了。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實這次“卡脖”致死事件是6年來的第四起,而行人被護欄“卡傷”更像是“家常便飯”。2010年11月,江蘇南通一名白發老人被發現脖子卡在護欄上,120趕到現場時老人已氣絕身亡。2013年10月,北京中關村一女子被護欄卡脖20分鐘后確診腦死亡。2015年,北京一名男子突然暈倒,頭部卡在了護欄的空隙中,最終搶救無效身亡。

媒體報道的相關圖片顯示,三次“卡脖”事件和同一種類型的防護欄有關,很多網友對護欄的設計提出了質疑。這種白色N字型防護欄在城市中很常見,此次“卡脖”事件之后,有記者實地測量,發現該護欄縫隙寬為8厘米。由于這種設計上寬下窄,如果不小心依靠在護欄上,頭部很容易滑到入口處卡住,造成呼吸困難。如果沒有專業消防人員救助破拆,很可能造成被卡者窒息死亡。

醫療專家鄭-堃在文章中解釋了“脖子卡進護欄為什么短時間會致命”的原因。“極有可能當事人脖子卡進護欄后,雙側頸動脈同時受壓,瞬間引起血壓垮掉,心跳過緩甚至停止,同時雙側供應大腦的最重要血管被阻斷。大腦只要幾分鐘缺氧,便會造成不可逆性壞死。”也就是說,脖子一旦卡進護欄里,當事人連掙扎、呼叫的機會都沒有,會迅速昏厥意識喪失,失去自救機會。

【法律解讀】

護欄“奪命”,誰該擔責?

針對屢次出現的護欄“卡脖”事件,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熊-旭律師認為,本案中市政護欄的設計存在一定的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所以該設施的管理部門應當在相應位置設置“禁止倚靠”等警示標志,至少在此前發生一系列類似情況之后應立即將半敞開的護欄頂部焊接封死,以避免意外再次發生;或者讓廠家召回產品,重新整改。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應當對被侵權人負有安保義務,對于未盡到安保義務的而導致被侵權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熊-旭律師說,本案中的市政護欄如果經過司法認定或鑒定確實存在缺陷,市政護欄的管理者對本案應承擔相應安保義務責任。

另外根據《侵權責任法》和《產品質量法》,因產品的缺陷導致受害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均應承擔相應責任,已投入流通的存在危及人身或財產損害缺陷的產品,生產者或銷售者應當及時采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產品質量法》所定義的缺陷,即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

公共設施隱患必須用硬標準來消除

亟待改善的公共設施當然不止隔離護欄,這些年公共設施引發的悲劇足以讓人警醒。長沙女孩楊*君墜井事件發生后,長沙有關部門開始在下水井安裝一種防墜網。隨后,一些多雨地區為了防止下水井“坑人”,也陸續安裝防墜網,確保一至二人落井時沒有生命危險。

護欄是一種常見的公共設施。在城市中,護欄的功用主要在于在住宅、公路、商業區等公共場合對人身安全及設備設施進行保護與防護。但護欄致人死命事件即使偶爾發生,也在警示我們,對于護欄的功能應該具有更敏感和更強烈的危險管控意識,否則以保護人身安全為使命的護欄,轉瞬之間就可能成為殺人于無形的兇器。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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