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允許抵扣(符合哪些條件的新增固定資產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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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固定資產允許抵扣,符合哪些條件的新增固定資產才能抵扣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關注納稅人身份、注意購進時間。

此次享受增值稅抵扣政策的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享受購進固定資產抵扣政策,因此,對于新辦企業及現為小規模納稅人的企業來說,現在應及時向國稅機關申請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非新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當年沒有新增增值稅稅額或新增增值稅稅額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留待下年抵扣,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應以其上年同期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實現的應繳增值稅作為計算新增增值稅稅額的基數。同時允許企業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自2007年7月1日起(含)實際發生,并取得2007年7月1日(含)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交通運輸發票以及海關進口增值稅繳款書合法扣稅憑證的進項稅額。因此,企業要享受政策須在7月1日后購進固定資產,對于在今年7月1日前購進但要享受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抵扣政策的企業,在會計處理上可采取向銷售方要求退貨并在7月份后重新購入。

二、符合條件的新增固定資產才能抵扣。

暫行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所規定的固定資產,即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納稅人外購和自制的不動產不屬于扣除范圍,若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下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按照第五條規定抵扣:將固定資產專用于非應稅項目(不含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將固定資產專用于免稅項目;將固定資產專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固定資產為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將固定資產供規定的中部六省老工業基地城市、行業范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使用。

三、合理選用會計政策進行籌劃。

如辦法對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7年7月1日后購進的固定資產,其取得的銷售收入依適用稅率征稅,若該項固定資產未抵扣或未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應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抵扣使用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這里所稱“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折舊辦法計提折舊后,計算的固定資產凈值,因此,企業可在稅法規定政策范圍內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方法進行選擇,如企業計劃購進不久后會銷售,則選擇有利于固定資產折舊政策。

四、因地制宜,合理籌劃新增稅源。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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