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實施的針對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細節 終于明確了。
12月17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下稱《公告》) 明確了相關企業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具體條件 以及新老所得稅優惠政策銜接問題 并對部分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及項目采取清單進行管理。
今年8月 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從財稅等方面給出了40條支持舉措。上述《公告》正是進一步明確了其中涉及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相關問題。《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多位財稅專家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總體來看《公告》提高了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享受政策優惠的技術標準 這符合這一行業快速發展現狀 而技術含量越高給予的所得稅減免力度越大 且減免范圍也比以前更廣 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 鼓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力度 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
比如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 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 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十年全免”所得稅尚屬首次。線寬小于65納米(含) 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線寬小于130納米(含) 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 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為了強化征管 此次《公告》明確對部分享受上述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或項目 采取清單管理。目前明確了兩張清單 分別是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企業清單 和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或項目清單 清單由四部委制定。
根據《公告》 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規定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優惠的企業和項目清單。
部分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此前已經享受了相關所得稅優惠政策 對于今年起施行的所得稅優惠新政 相關企業如何處理新老優惠政策?
對此 《公告》稱 符合原有政策條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經進入優惠期的企業或項目 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 如也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至第四條(編者注:即所得稅優惠新政)規定 可按本公告規定享受相關優惠 其中定期減免稅優惠 可按本公告規定計算優惠期 并就剩余期限享受優惠至期滿為止。符合原有政策條件 2019年(含)之前尚未進入優惠期的企業或項目 2020年(含)起不再執行原有政策。
專家表示 此舉目的在于讓企業充分享受所得稅優惠新政 最大程度減輕相關企業稅收負擔。
《公告》還明確 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按照本公告規定同時符合多項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條件的 由企業選擇其中一項政策享受相關優惠。其中 已經進入優惠期的 可由企業在剩余期限內選擇其中一項政策享受相關優惠。
隨著今年起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所得稅優惠新政施行 財政部明確兩項原有規定暫停執行。這分別是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經認定后 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 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光大證券報告稱 國內半導體上市公司2019 年的所得稅總額約為25.67億元 半導體上市公司的利潤總額約為209.55億元。按照國家對集成電路企業的所得稅減免政策 未來三年半導體上市公司的大部分企業所得稅可免。國內半導體企業將顯著受益于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所得稅減免新政。 責任編輯:t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