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消息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被拼多多邀請返現活動套路 且拼多多將其手機相冊里的照片刪除 被vivo手機系統檢測到。對此 拼多多方面表示 刪除的是用戶編輯前的原圖 未來會對產品進行改進。
在聲明中 拼多多解釋稱:“在拼多多App內的客服聊天頁面 點擊‘+’選擇‘拍攝’并完成拍照后 如果立刻點擊發送 這一圖片會被保存至系統相冊;如果在發送之前 進行剪裁、美化等編輯動作 App會保存一張拍完的圖片到系統相冊 起到類似于“緩存”的作用 待編輯完成并發送后 App會刪除編輯之前的圖片 保留編輯后發送的圖片。這導致了vivo系統認為有刪除圖片的操作。”
另外 拼多多表示 未來將對產品進行改進 不會刪除拍照后的原圖。
此前 曾有網友稱 他在參加拼多多邀請返現的活動中被“套路” 原本活動頁面顯示“邀請首次使用新用戶1人 直接提現100元” 但邀請后發現顯示的是隨機金額 且未到100元不可提現。自己隨后找客服理論 并保存了活動截圖 而后vivo系統提示照片被拼多多APP刪除。該網友咨詢了vivo官方客服 對方表示 如用戶允許對應的權限 手機上的軟件就可以獲取用戶對應的信息。
據該網友描述 拼多多客服對該其解釋稱圖片被刪是清除緩存造成的。隨后 拼多多工作人員致電該網友表示 從技術痕跡來看很難解釋 沒有刪除 并表示愿意補償30元無門檻代金券。
對于該網友曝光的事件 搜狐科技咨詢了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蘇號朋教授及北京華佳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宋佳。
蘇號朋表示 該網友參與了拼多多APP發布的“邀請1人 直接提現100元”的活動 并按照活動規則邀請了一個新人。該網友和拼多多之間就此建立了合同法律關系。不過 雙方就合同的內容及履行產生了爭議 該網友以其保存的活動截圖作為證據 與拼多多通過協商予以解決。也就是說 雙方之間產生了民事糾紛 并通過和解的方式予以解決。他們之間的民事糾紛應當適用的基礎法律是剛剛實施的《民法典》。《民法典》第三編是合同編 可用于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另外 《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編中有關民法基本原則、民事法律行為的有關規定 也可用于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這是當事人之間的基本法律關系的認定及相關的法律依據。
“根據該網友的反映 拼多多在處理糾紛過程中 刪除了該網友保存在相冊中有關這一活動的截圖。盡管拼多多將此歸因于系統操作 但由于刪除圖片的行為發生在當事人雙方處理糾紛過程中 拼多多刪除圖片的行為有毀滅證據的嫌疑。如果拼多多僅刪除了與糾紛相關的圖片 卻沒有刪除其他的圖片 則這種嫌疑更大。”
蘇號朋表示:“拼多多的這一行為違反了《民法典》第7條規定的誠信原則 欲通過毀滅證據逃避應承擔的責任 是不太光彩的行為。另外 網友拍攝的圖片屬于個人財產 根據《民法典》總則編第五章規定 我國民法保護民事主體的各種民事權利 尤其是在第127條規定認可了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拼多多刪除網友拍攝的圖片 是對網友個人財產的侵犯。當然 如果這些圖片含有個人肖像、隱私等內容 還可能會侵犯肖像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利。”
宋佳則對搜狐科技表示 在該網友反饋情況屬實的前提下 對于邀請返現活動出現的套路 拼多多的行為涉及虛假宣傳 當事人可向公司所屬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其次 當事人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具體涉及適用的法條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 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 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關于“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 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的規定。
在她看來 在電子商務交易習慣中 “邀請返現”常被商家用作挖掘用戶社交資源發展新用戶的營銷手段 拼多多“邀請1人 直接提現100元”活動亦不例外。本案中的當事人邀請來的新的一人 符合拼多多的活動的規則。本案當事人在完成活動規則要求的“邀請1人”這一特定行為后可以要求支付報酬。
另外 對于拼多多可能涉及到的刪除用戶的照片信息 宋佳表示:“如果拼多多真的刪除了用戶的信息 那這個行為是違法行為。”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41條要求: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并經被收集者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 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并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 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而對于上述行為可能面臨的懲罰 宋佳表示 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做出相應的處罰。
對于APP獲取用戶手機權限、可能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某些操作的情況 蘇號朋教授建議:“1.網友在下載、使用各種app時 一定要注重對自己隱私權和個人數據財產權的保護 慎重使用授權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陷入意想不到的糾紛之中。2.互聯網企業應當繼續弘揚誠信經營的精神 尊重客戶的人格權利和財產權利 將保護消費者權利置于首位。3.網友和電商企業發生糾紛時 注重保存好證據 理性維權;電商企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 認真處理爭議 對自己不當的行為勇于擔責 而不是推諉搪塞、拖延不決甚至毀滅證據無理取鬧。4.網友和消費者可以針對電商企業的不當行為向市場監管機關投訴、舉報 提供違法、違規線索和證據 市場監管機關應當及時查處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培育電商企業的誠信經營精神 通過執法加強對消費者保護的力度。”
責任編輯:P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