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布《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 電動車續航不能虛標

導讀 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這方面 海南省著實走到了國內不少地區的前列。此前 海南省已經多次重申 將2030年起 將全域禁售燃油車。當前

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這方面 海南省著實走到了國內不少地區的前列。

此前 海南省已經多次重申 將2030年起 將全域禁售燃油車。當前 購買新能源汽車 還有1萬元的補貼獎勵。可以看出 海南省正在全力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除了財政補貼上給力之外 在新能源汽車的各方面權益保障部分 海南省也開始率先行動起來。

近日 我們了解到 海南省地方標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發布 新規將于2021年1月15日開始實施。

其中規定了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經營者、售后服務流程、售后服務質量和投訴處理、緊急救援服務等要求 明確適用于海南省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兩種類型的新能源汽車經營者的售后服務。

值得關注的是 規范提出 經營者的售后服務 承諾至少包括產品質量保證承諾、續駛里程承諾。

對售后服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培訓、售后服務項目及內容、備件提供及質量保證期限、售后服務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反饋、動力蓄電池回收、安全風險防控、索賠處理等內容。

這對于車主來說 在售后的承諾下 續航被虛標 大幅縮水的情況也會大大減少。此舉也有利于打消消費者對于新能源汽車 后期使用成本大增的擔憂。

同時 在經營者要求方面 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累計不少于4小時的新能源汽車使用和維護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充電注意事項、行駛中突發狀況處理辦法、車輛及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日常維護保養注意事項、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常見故障及解決辦法 以及動力蓄電池更換、存放、儲運注意事項等。

在質量要求及投訴處理方面 《規范》提出 經營者應實行承諾服務 明確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 制定服務規范 確保服務承諾的有效實施。

并明示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及時處理客戶投訴 保持相關記錄。售后服務商應建立顧客跟蹤和信息反饋制度。

責任編輯: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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