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因違反反壟斷法被罰50萬

導讀 因收到舉報 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

因收到舉報 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 并于2020年12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作出處罰決定 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阿里、閱文、豐巢因違反反壟斷法被罰

近年來 我國線上經濟蓬勃發展 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 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 線上經濟呈現出了市場集中度越來越高的趨勢 市場資源加速向頭部平臺集中。線上經濟發展存在一些競爭風險和隱患 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一些互聯網平臺企業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相關人員表示 通過公開上述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希望經營者認識到 《反壟斷法》適用于所有主體 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目的是要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雖然平臺經濟領域競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但互聯網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 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 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責任編輯: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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