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歲老人凌晨撬窗,自制布條繩子從養老院翻墻逃走!行人發現時,她正……家屬發聲
劉先生質疑陜西省寶雞市渭濱區的怡心苑老年公寓在照護老人方面嚴重失職。
家屬:
87歲老人凌晨翻墻被困
幸被路人發現報警
劉先生說,他姥姥今年87歲,去年11月被送到位于渭濱區公園路的怡心苑老年公寓。今年3月16日凌晨兩三點,他接到母親電話,說姥姥在老年公寓(即養老院)出事了。他趕到養老院,發現姥姥狀態不好,立刻送到醫院。
3月6日凌晨,87歲老人從怡心苑老年公寓出走時骨折
“醫院檢查后,診斷為多發性肋骨骨折,老人在養老院住得好好的,怎么會出現這種問題?”劉先生說,他了解后才知道,因為姥姥不愿在養老院待下去,翻墻出走時摔傷了。“當日凌晨兩點左右,姥姥從養老院翻墻出走,卡到一處墻頭上下不來,路過的行人發現后撥打了報警電話,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和行人一起救下了我姥姥。如果養老院盡到了看護責任,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勸住老人,或是第一時間和我們家屬聯系,反而是派出所打來電話通知?”
劉先生說,事發后,姥姥一直在醫院治療,他們家屬也不愿繼續把老人送到養老院了,于是要求養老院退還3000元押金和剩余的看護費,以及負責老人今后看病的費用。“我們多次和養老院溝通,對方一直不處理,還說他們沒責任!”
養老院:
老人生活可以自理 是有計劃出走的
3月29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和劉先生及其母親一起來到怡心苑老年公寓。
“老人生活可以自理,我們不可能24小時看著她,更何況這個老人是有計劃出走的。”老年公寓的張院長表示,3月16日凌晨一點多,老人撬開窗戶的安全卡扣,拿出之前用布條等做成的繩子翻出窗戶,從四樓到二樓的一個平臺,想翻墻回家。等查房看護人員發現老人不在房內時,老人已經準備從二樓平臺走樓梯下去了。
“這個老人吃飯、行走等正常生活都是可以的,當初來的時候也是按照能夠生活自理的老人進行服務的。再加上,老人出走是她自己不愿意待了,想回家看看。”老年公寓的高院長表示,事發后,他們也到醫院去看老人,并且支付了四五千元的費用。“現在老人還沒出院,有些費用還沒法計算。要讓我們養老院來承擔老人出走導致受傷的費用,肯定不合適。”
>>律師說法
養老院是否擔責
要看是否存在未盡到合同約定或法定義務情形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老人摔傷,養老院是否擔責,需判定養老院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存在未盡到合同約定或法定義務情形。比如,若雙方簽訂的養老服務合同明確約定老人的陪護級別是貼身陪護,或約定老人基于某些特殊原因需另外護理,那么因陪護人員未履行陪護義務導致老人離開監護視線,翻墻而出受傷的,養老院需承擔違約責任。再比如,若雙方合同約定養老院應安排工作人員巡邏而未安排的,也存在監管失責。
趙良善強調,如果老人能夠自理,《養老服務合同》中也未約定老人需要特殊陪護或老人護理需要巡邏、專人值守的,因老人自身原因導致摔倒的,養老院不承擔責任。趙良善建議,事發地點在養老院,建議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處理,由法院判定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責任承擔比例。
大風新聞記者 李琳 編輯 高菲
來源: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