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寧夏靈武馬家灘村一位林場主跪地求供水的視頻引發關注,視頻中男子稱自己承包萬畝林場用于植樹治沙,卻因附近煤礦沒能按約供水面臨斷水。
4月2日,涉事煤礦寧夏煤業雙馬一礦發布關于與林場主孫國友的協商進展情況稱,“跪地求水”事件發生后,孫國友向煤礦提出保障供水、優先承攬煤礦工程、賠償其被占土地等三點訴求。隨后煤礦分別于3月29日、30日與孫國友協商過供水事宜,但都未達成一致意見。31日再次主動聯系,未聯系到孫國友本人。
4月2日下午,孫國友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否認了雙馬一礦關于他主動提出優先承攬雙馬煤礦工程和占地賠償訴求的說法,他到雙馬煤礦協商只是為了解決供水問題,并稱煤礦提到的三點訴求均是雙方早已達成的協議或約定。而“跪地求供水”事件發生后,雙馬煤礦在供水問題上“光擺困難”,煤礦取水量只夠自己使用,污水處理后鹽分高不適合綠化用水,脫鹽需要新建污水處理廠等問題依舊沒有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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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現場:雙馬煤礦稱供水量僅夠自己使用
脫鹽需等三年
孫國友稱,2011年6月,林場和雙馬一礦的《供水協議》已經簽訂好,卻一直沒有等來供水。根據協議,雙馬一礦需向孫國友提供林場綠化用水,礦井水處理站建成后,保證孫國友林場的用水量,將預處理后的礦井水供其使用。
在《供水協議》簽訂前,孫國友曾與雙馬煤礦進行過一次協商會議,據其提供的一份日期為2011年5月的“雙馬煤礦籌建處”的會議紀要中,提到煤礦向林場提供水源的可能原因——“風井筒在施工過程中,破壞了孫國友部分林場綠化用水水源,按照《雙馬煤礦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條款,由籌建處對該部分水源進行核實,具體補償方案待下次專題會議協商解決。”
▲2011年5月,“雙馬煤礦籌建處”的會議紀要中關于煤礦施工破壞林場水源的內容。受訪者供圖
孫國友告訴新京報記者,“跪地求水”事件發生后,在3月29日、30日與雙馬一礦的兩次協商中,對方表示沒有供水是因為污水經過處理雖然達標,但是鹽分過高,不能用作綠化用水。
孫國友的女兒孫悅當日一同參與協商,她和父親曾問鹽分過高的水是否能脫鹽,雙馬一礦回應稱,可以脫鹽,但需要每立方米8元的花費,而且需要另建一處污水處理廠,要等三年,還要經過環保局審批。
協商會議中,孫國友提出希望能得到短期和長期的供水解決方案。短期來說,需要解決目前已栽樹的用水問題,以及此次計劃栽種的2萬株樹苗,平均下來需要每天500噸水。而長期,按照預估的種樹計劃,林場每天需要5000噸左右供水,之后他們計劃使用更節約的滴灌方式。
在協商現場,雙馬煤礦稱其目前獲批準的取水量只能滿足煤礦的生產生活用水和綠化用水,無法每天分出去500噸水,并表示,如果孫國友需要取水,煤礦公司可以協助他們申請取水許可證。
但孫國友認為,按照供水協議的約定,雙馬煤礦保證向林場供水,應當包括取水許可證辦理等一系列中間事宜,“你要履行合同。”
▲3月29日,雙馬煤礦與孫國友就供水事宜進行協商現場。來源:“寧夏煤業雙馬一礦之聲”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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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友:優先承包煤礦公司工程早有約定
雙馬一礦的情況通報中稱,3月29日,孫國友來到雙馬一礦后提出希望煤礦盡快給他提供生活和綠化用水、煤礦的工程項目優先由他承攬、煤礦占用他的土地要進行賠償的三個訴求,雙方就以上三個問題進行初步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
孫國友向記者否認了上述說法,稱3月29日他與雙馬煤礦進行協商是希望解決林場供水問題,在協商過程中,他沒有主動提出雙馬煤礦工程項目的優先承攬和雙馬礦占地進行賠償的訴求。
據孫國友回憶,“29日上午我到了之后,雙馬煤礦有關代表說‘不說水’,而是問我是否需要工程。”他回答對方:“你給我工程也可以,我掙了錢可以種樹。”
孫國友向記者出示的 “馬家灘鎮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復印件顯示,雙馬煤礦工程項目優先給孫國友承攬,是雙方在2008年達成的約定。
▲2008年12月18日,“馬家灘鎮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復印件。受訪者供圖
根據會議紀要,2008年12月18日,馬家灘鎮政府與雙馬煤礦指揮部、靈武市國土資源局、靈武市林業局、馬家灘鎮馬家灘村委會及馬家灘村林地承包人孫國友等單位及個人,就雙馬煤礦在建設中占地問題的具體事宜進行了協商。其中提到,雙馬煤礦部分建設用地處于孫國友個人承包的林地范圍內,在植樹造林、改善生態環境上,投資者孫國友已經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考慮到投資者孫國友的利益,與會各方達成共識:同等資質的建設條件下,雙馬煤礦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應優先考慮孫國友的施工單位,以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孫國友表示,在此之后,雙馬煤礦也曾包給他一些工程,“都是一些小工程,包括2010年剛開礦的時候,給廠里推個便道,2011年,在進廠路鏟樹后初步推平等工作。”孫國友提到,2014年之后,他就不再包工程了。
關于此次通報中提到的占地賠償,孫國友稱,這不是2017年雙馬煤礦因占用其林地被法院判定的727.54萬元賠償,而是之后雙馬煤礦又在他的林地上堆放煤矸石。孫國友表示,他們曾于去年6月份找人測量過占地面積,GPS測繪結果顯示有216畝,孫悅補充稱,煤矸石堆了大概有一米高,“對土壤和地下水都有危害,但我們沒有跟雙馬煤礦提出過具體的補償金額,只是要求他們占地賠償。”
▲孫國友林場GPS測繪圖,中間四方形為雙馬煤礦堆放的煤矸石占地面積。受訪者供圖
雙馬煤礦在協商進展通報中稱,3月31日,雙馬煤礦再次聯系孫國友進行協商,但沒有聯系到本人,將繼續聯系孫國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協商解決用水事宜。
針對此情況,孫國友表示,31日女兒因擔心他受到一些負面評論的影響,把他的手機收走,導致雙馬煤礦沒有直接聯系到他本人。同時孫國友表示:“我們最近只隔著一條馬路的距離。他們聯系不上我可以來我的林場,憑什么每次都是我們去他們那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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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馬煤礦:相關問題正在協商
4月3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向雙馬一礦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馬占云求證此事。
馬占云表示,29日與孫國友協商時,雙馬煤礦方先詢問孫國友的訴求,“他一、二、三就把訴求提了。”馬占云稱,后面再問孫國友的時候,其他兩件事他就不說了,“就重點說水的事情”。
對于2008年“馬家灘鎮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提到的雙馬煤礦工程優先承包給孫國友一事,馬占云表示:“那是他拿來的東西,當時我不在,我不清楚。”
對于脫鹽需要建新的污水廠的商討,馬占云表示:“我們的污水處理廠都有,這都是國家核定好的東西,這個東西(新污水廠)是我們跟他協商的問題。有些東西正在協商期間,有些情況我們也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