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有關“擴內需”的頂層設計正式出爐。
《綱要》中的第九部分,重點提及了有關“共同富裕”的內容。具體提出,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
↑11月17日,浙江臺州路橋區蓬街鎮小伍份村“共富工坊”里,群眾在編織草帽,在家門口增收 據IC photo
去年以來,中央關于“共同富裕”的表述甚為密集。在推動共同富裕的過程中,離不開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隨著“第三次分配”被重點提及,也越發體現了建立一個較為完整的??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體系的必要性。
什么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對居民收入有何影響?健全直接稅體系又有何意義?紅星資本局就此采訪了有關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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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初次分配?它有何重要性?
去年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指出,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而在今年黨的二十大報告中,也再一次提到了要“完善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個領域和三種機制,初次分配是最基礎、最基本的,重在提高效率,讓勞動和各種要素得到對應的報酬,初次分配主要是市場機制分配,所產生的問題要通過再分配來解決。
著名經濟學家、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在接受紅星資本局采訪時指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將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納入到一個統一的制度框架,并且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可以解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領域中存在的問題。
李實認為,這三個領域都需要進行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初次分配很重要,也是根本性的。如果初次分配嚴重不公,那么收入再分配政策往往也不能奏效。“初次分配首先涉及到市場建設的問題,如果要素市場不健全、不完善的話,??這個市場當中存在市場分割的問題、扭曲的問題、壟斷的問題、操縱的問題等等,那么初次分配的結果就既沒有效率,也沒有公平。”
李實指出,初次分配更多依賴的是市場,而市場的競爭性和市場的完善是決定初次分配結果合理性的一個重要條件,“因此初次分配改革的重點是要要素市場更加完善。”李實說,通過初次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相應政策的完善,讓市場在資源配置和生產要素報酬決定中能夠發揮更大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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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直接稅體系對我們有何影響?
再分配主要指的是國家制定的各種稅收,然后國家通過轉移支付等方法進行貧富差距再調節。
稅收按照能否轉嫁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是指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不能轉嫁,比如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間接稅則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如消費稅、增值稅等。
2021年3月,中國社科院副院長高培勇在采訪中表示,我國當前稅制結構以間接稅為主體,間接稅占整個稅收量的七成左右。相較于其他發達國家,我國直接稅占比明顯偏低。比如美國直接稅占稅收的比重已經超過了90%;韓國較低,但也超過了60%。
↑資料配圖 據ICphoto
這意味著,二次分配對于控制貧富差距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在“十四五”規劃中明確提到了要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要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和監管。
李實強調,個人所得稅需要進一步完善,它??不僅是一種“工薪稅”,還要??覆蓋所有的高收入人群。李實認為,這??應該是個人所得稅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李實還指出,更好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關鍵是要調整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他建議當前要增加直接稅比重,突破口就是財產稅,即要讓財產稅等作為直接稅的部分比重增加,同時減少間接稅比重,這可以在總體上使得整體企業和個人的稅負水平不至于提高。
“財產稅與遺產稅都是直接稅,更加有助于調節收入分配和財富分配。在社會總的稅負不變或有所下降的情況下,需要適當調整稅收結構。”李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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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和監管,難在哪?
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和監管也被重點關注。202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中明確要求,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凈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馮俏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指出,要從六個方面著力調節與規范高收入:第一,要加快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第二,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試點改革;第三,研究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第四,進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稅收優惠政策;第五,對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加強管理;第六,堅決取締非法收入。
多數專家都認為,個人所得稅經常被視為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公共政策工具。規范應該是針對非市場機制所形成的的不合理的高收入進行規范。“就現在的稅收手段來說,個人所得稅實際上就起到了一個調節過高收入的作用,但它的調節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李實表示。
李實指出,現在的個人所得稅的最高檔稅率是45%,如果要對“過高收入”征收更高的稅率如50%或60%,那就需要界定“過高收入”是在哪一點上,多高的收入被認為是“過高”的。??
紅星資本局記者注意到,此前也有地方稅務局人員提出過加強高收入高凈值人員稅收征管的建議,提出要“明確界定高收入高凈值人員范圍。”
李實指出,從共同富裕的角度來看,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自然要考慮到怎么來進一步整頓收入分配秩序??,形成一個比較合理的秩序。?要能保證稅收本身能夠有效落實,收入監管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監管,包括??收入申報的問題、大額支出的監管,都應該??作為制度建設的一個方面。??
紅星新聞記者 王田
編輯 余冬梅 何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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