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審第二次開庭: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導讀 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11月22日下午兩點半,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

11月22日下午兩點半,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劉鑫現已改名劉某曦。上訴人劉鑫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合議庭依法進行法庭調查等程序。

目前,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據大象新聞此前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留學日本的女生江歌,在住所門口被閨蜜劉暖曦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歌母親江秋蓮認為,對于女兒江歌的悲劇,劉暖曦有責任。

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暖曦提起訴訟,并索賠兩百余萬元。

2021年4月15日,該案件在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江秋蓮和兩名律師到場參加庭審。原告向被告索賠金額從此前的203萬余元增至207萬余元,劉鑫方面僅有代理律師胡貴云出席。

2022年1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書上認定劉鑫具有明顯過錯,判令賠償江秋蓮69.6萬元。之后,劉暖曦向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希望法院可以將案件發回重審,或者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2022年2月16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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