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援引島內媒體的報道稱,11月10日夜間凌晨,臺南市學甲區爆發了一起嚴重的槍擊案,槍手騎著一輛摩托車對著兩處房屋直接掃射了88槍,由于屬于夜間凌晨,這兩處房屋都沒有人,所以最終并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
臺南市警方在槍擊現場調查
不過這起槍擊案仍然引起了臺灣地區的廣泛關注,因為這起槍擊事件與以往相比,很不同尋常。首先在這起槍擊事件中,槍手打出的子彈是非常驚人的,“88”絕對是一個不小的數字,這足以稱得上是島內駭人聽聞的槍擊事件。
其次,遭到槍擊事件的房屋身份非常敏感,其中有一處是臺南市議員謝財旺的競選服務處,此外,這處房屋還是其女兒、正在代表民進黨參選臺南市議員的謝舒凡的競選服務處。而另一處遭到槍擊房屋的身份更敏感,其原主人是民進黨內的現任“中執委”郭再欽。
11月10日發生在臺南市的槍擊事件涉及這么多的敏感政治人物,自然會引起島內媒體輿論的關注。那么時至今日,調查結果如何呢?近日關于這起槍擊事件的調查,島內輿論又沸騰了起來,那么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據島內媒體的報道稱,后續警方經過一系列調查,最終查到了一名郭姓男子為共犯,并且將他拘提到案,但時至今日,掃射88槍的槍手卻并未到案。這可就奇了怪,直接的槍手、犯罪嫌疑人未被抓獲,反而抓獲了幫兇,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謝財旺
對于這一疑點,臺南市警方并沒有給出任何直接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從遭到槍擊的兩處房屋的身份來看,其周圍甚至是房子內部應該有著良好的監控措施,警方在查案時,只要調出相關的監控,就可發現相關的端倪。難道警方是通過槍手所騎乘的摩托作為線索,查出了郭某與這輛摩托車之間的關系,從而判定其是共犯嗎?
警方通過對郭某進行一系列審訊后,最終以違反槍炮管制條例以及恐嚇罪,向臺南市地方法院申請,要求對郭某進行羈押。不過臺南市地方法院的回復結果引起了島內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
11月11日,臺南市地方法院裁定,沒有羈押的必要,駁回了臺南市地方檢警要求拘押的申請,而且臺南市地方法院還裁定郭某可以以2萬元新臺幣具保后釋放并限制住居。臺南市對這一判定給出的理由是,槍手未歸案,防止他們串供。這一結果出爐后,立刻引起了整個臺灣社會的軒然大波,臺南市檢方直接對此提出了嚴重的質疑,表示非常不服,并作出了提告。
在此背景下,臺南市地方法院11月18日重新就此槍擊案進行開庭審理,認為郭某雖有曾在10月24日于花園夜市旁巷子移動涉案摩托車,并在擦拭后搭小客車離開的事實,但縱使郭某對移動摩托車目的或請其移動車輛者沒有合理交代,仍無法推論他就是在16天后,也就是案發當天凌晨3時為槍擊共犯的事實,因此仍裁定交保。
原臺南市地方法院
從這一裁定聲明中可看出,原來臺南市警方是根據這一事實認定郭某是共犯。值得注意的是,郭某在法庭上雖坦承移動涉案摩托車,但否認涉犯持有槍支、子彈及恐嚇罪等行為,他還辯稱是受他人指使而移動摩托車并擦車。
不過從臺南市法院給出的裁定看,其結果仍是交保。但區別則是交保的費用上升,達到了6萬新臺幣。
臺南市法院這一裁定結果,又讓島內輿論再次沸騰了起來。有島內網友直接質疑這一結果非常荒謬,更有網友表示,臺灣已經成了犯罪分子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