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怎么能辦停薪留職,如何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停薪留職如何辦理
1.要求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單位批準。企業與批準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簽訂停薪留職合同,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
合同由雙方共同商定,其內容應當包括:停薪留職的期限(不超過3年)、停薪留職期間工資和勞保福利待遇的處理、工齡計算以及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等。
未經批準擅自離職的,所在單位按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2.停薪留職職工在合同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復職,原單位無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勞動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勞動制度改革,為企業安置部分富余人員的意見》(勞計字[1992]第161號)處理,如果原單位并入其他單位或已撤銷的,由合并后的單位或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無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勞動局勞計字(92)第161號文件規定處理。
辦理停薪留職時需要注意什么
1.職工經企業批準停薪留職的,其在原企業的工資總額,可以由原企業留作工資儲備金使用。
2.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要求調動工作的,原單位應當支持。如屬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必須雙方協商,經企業同意的,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3.經批準停薪留職的職工,不得私自帶走原單位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成果,對私自帶走技術資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帶走技術資料和科技成果給原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職工和受益單位應當賠償。
4.經批準停薪留職的職工,不得私自帶走原單位的工具設備特別是精密儀器,一經發現,由原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送交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5.對批準停薪留職的職工,原單位應當幫助安置好他們的家屬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學等,不能歧視。
6.執行停薪留職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協調處理。
7.本通知不適用于勞動合同制工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停薪留職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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