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房子沒住物業費不交會怎么樣,房子沒住物業費怎么交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展開1全部 實踐中,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不交物業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也就是說,如果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房屋無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比如低樓層業主提出其從未乘坐電梯等)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持。
3、 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
4、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5、 當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說,在各個地區可能還會有某些特別的規定,比如石家莊新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
6、 以往的情況是,絕大多數商住小區的物業公司或業主委員會,都要求業主只要有拿到鑰匙的房子在小區,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與常住者一樣,交納相同標準的物業費。
7、 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入住的開始。
8、因為“有時候業主會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實上就是入住了,就應該按100%交納物管費”。
9、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
10、《辦法》中對是否“入住”的標準確實沒有明確規定,他個人認為不能以業主拿到鑰匙為界限,但根據張女士反映的情況,房屋已經開始裝修,表示已經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開始享受小區的部分配套服務了,所以按50%收取物業管理費更為合理。
11、 3、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注明。
12、 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進行驗收,在驗收完后,物業公司正式接管該小區,那么小區已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資料、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給物業公司的。
13、 5、業主在接到開發商發放的入伙通知書后,根據入伙通知書上的時間開始繳納物業費,并且在該時間以后房屋的一切費用、責任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
14、也就是說從那天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責任都歸業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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