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黃德義私搭浮橋一案引發關注。從2005年到2018年,黃德義在洮兒河上搭建浮橋,向過路行人和車輛收取一定費用。2019年,因私搭浮橋,“攔截過往車輛,強拿硬要他人財物”,他被判尋釁滋事罪,獲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名親屬也分別被判刑。
今年6月,黃德義不滿判決結果,向中級法院提起申訴。
事件很快成為一場羅生門。洮兒河上的浮橋生意,與沿岸村莊居民的需求,也一一暴露在公眾視野。
文 | 李曉芳 編輯 | 王珊瑚 視頻剪輯|沙子涵
“好人”難當
王三的橋被拆那天,他還被拘在看守所里。后來的事他是聽人說起的——大約是被拘留的第三天,拆橋的最后期限到了,他哥雇了鏟車、小型挖掘機。挖機吊臂一揮,河邊轟隆隆地響,他花了好幾天修出來的浮橋全沒了,拆出來的廢鐵被當成破爛拉走。
他后來拖著殘疾的左腿回到過河邊,找不見一丁點自己勞動過的痕跡。
王三是在河邊被帶走的,那會他正看管浮橋,一輛警車開過來。刑事判決書顯示,2018年1月12日,因為私搭浮橋,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他被吉林省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最終被判刑6個月,緩刑6個月。
這件事就像揚進河里的一把沙子,沒有激起太大漣漪。村里一些人甚至不太清楚,王三曾經被拘留過。但他消沉了好些天,似乎也是因為受了刺激,說如今腦袋總稀里糊涂記不住事。明明是“做好事”,他不明白怎么鬧到被判刑,“一輩子的污點,給我整得多窩囊。”提起兒子,他更是神情內疚,“原本想當兵,就給我這事鬧得當不了。”
五年后,20多公里外的振林村,“黃德義私搭浮橋,一家18人獲刑”的新聞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這又勾起了他的傷心事。有時刷短視頻,他會和妻子感嘆,我和這人經歷真像。
2019年2月,52歲的黃德義同樣因為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拘留。12月,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德義和其他人員從2005年到2018年私搭浮橋,攔截過往車輛收費。黃德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黃德義向法院提出申訴,被駁回。他的語氣很憤怒,“我在河對岸有90畝耕地,我兒子天天往返不方便,我建了這橋,后來村里人都用上了。為老百姓解決實際困難,你說這事怎么能算犯罪?”
黃德義家早期的浮橋 圖片來源網絡
和黃德義一樣,王三說起初建橋是因為自己在河對岸有幾畝地,沒有橋,來回伺候土地得繞上幾十里,建橋是為自己方便,“也來回方便老百姓。你說要知道違法咱能建這玩意兒嗎?”
王三59歲,身材瘦小,皮膚是長年在外勞作曬出的黝黑顏色。他年輕時得了骨髓炎,家里窮,沒能及時醫治,左腿從此瘸了。他有幾畝地,但因為身體原因干不了多少農活。村里人說,過去干活大家會搭伙,王三曾經跟著去裝草捆,“裝了兩天,人家裝兩捆,他連一捆也裝不上,沒人跟他一伙,咋搭伙?”
王三所在的白虎店村,靠近吉林省洮南市的另一條主要河流蛟流河。建橋之前,王三以拾荒為生,汛期到來時,他也會在河上擺渡,架一條鐵船,將繩索固定在河岸,手拽繩索將船拉到河岸,“有人瞅你這邊辛苦,就給扔點(錢)。”
因為常在河邊活動,王三有點含糊地說起,他聽到過附近好幾個村子,有人在河上搭了橋,向過往的人和車收一點過橋費,那是2015年。他拿出所有積蓄,又向家里的兄弟、親戚借了好幾萬,最后籌出7萬元,買來砂石、水泥管,在蛟流河上建起一座浮橋。王三強調,“也沒咋收費,就有人給個三塊五塊的。”
村里人沒太在意,“橋也好船也好,不都是給老百姓方便。人出那么多錢,你花幾塊錢是合適的。沒這橋,過河多不方便啊,得繞老遠。”
位于吉林省東南部的洮南市境內,有兩條主要河流,除了蛟流河,另一條就是最近新聞事件主人公黃德義搭橋的洮兒河。兩條河流兩側分布著約13個鄉(鎮),67個行政村。其中,洮兒河是嫩江右岸的最大支流,在洮南境內的長度約110千米,流域面積廣闊。但洮兒河在洮南市只有3座官方修建的橋梁。
黃德義修建浮橋的振林村里,不少村民提到,他們在河東對岸有田地,還有人是從河東嫁過來的,或是娶了對岸的媳婦,常常需要過河探望親人。“有橋你直線距離就5分鐘,沒橋就得繞二三十公里,最少多花一兩個點(小時)。”
早些年河道干涸,兩岸村民還能直接走過去,如今雨水增多,河流漲潮,早沒法走了。冬天河面結冰,很多人圖省事從冰上過,但冰面不結實,有次村民騎著摩托過河,“咔嚓一下裂老大縫”,好在他反應及時,游了幾步爬上岸,摩托車卻是沉到河底,至今沒撈上來。
河上的擺渡船能解決一部分需求,但秋收后想運送大批糧食,或是有小汽車過河,一條渡船不頂用。“你有個橋省多少事啊!”類似的感嘆像地里連片的水稻,生長在河岸各個村落。
搭橋的人
洮兒河上曾經不缺橋。
黃德義說,他聽到過水利部門統計,河上大約存在過26座浮橋。他親自走訪過的浮橋有六七座。福順鎮中心村的孫胖子說得蠻肯定,“少說也有十來座。”還有不只一位村民,能清楚數出周圍兩三個村莊搭建的浮橋。
一波可以確認的建橋熱潮出現在2015年前后。黃德義自稱,家里世代都是擺渡人,“老百姓過個河就是俺家任務。”最早在2005年,黃德義搭建了鐵皮船浮橋,2014年改造浮橋,和親戚花了13萬元,焊接了13條鐵皮船,在船頂鋪上鋼管,再鋪好木板,成了一條可供貨車通過的大橋。
振林村70歲村民老賈的屋子離河道近,“那會每天周圍幾個村的車,排著隊走咱這橋,一輛接一輛。”
在那之后,2015年,32歲的中心村村民孫胖子和幾個朋友在酒桌上聊起其他村子搭建的浮橋。幾個人后來湊了20多萬,孫胖子主導,在中心村建起一座橫跨河面70米的浮橋。孫胖子說,橋上能“走100噸的貨車”。
一些接近荒廢的村子也架起了浮橋。慶太村半拉山屯里,60歲的馮老太說,1998年的特大洪水沖毀了村落,后來政府安置村民,在屯子西邊建了新村,大部分人都搬過去了,只剩下9戶殘疾的,年老的,不愿挪窩的村民。但半拉山屯對岸還有個大村子,“得有三四百戶,1000多人。”
裁判文書網公開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15年,在半拉山屯船口處,有兩人開著白色越野車路過,看守橋梁的周某某向他們索要過橋費。三個人因此發生口角,周某某拿起鐵耙子,打傷了其中一位過路人的頭部。
馮老太沒留意河邊的這起爭執。她倒是看到過前幾年屯里來了一隊人,“他們不讓擺橋,完了就扒拉扒拉,鐵管子拽上來了,完了就在河邊那嘎(開)的,嘎完了人家來收破爛,就全拉走了。現在沒了,早沒了。”
洮兒河半拉山屯河段,有人曾因為收過橋費發生口角。圖/李曉芳
洮南市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負責人董軍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確認,洮兒河上的浮橋數量在2016年左右達到頂峰,總共有7座。從2007年起,洮兒河上共拆除非法建橋11座。
修橋的人無一例外都受到了處罰,要么交了罰款,要么像黃德義和王三一樣,除了罰款,還被判尋釁滋事罪。
但回到村里,這些人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黃德義承認,自己確實收錢了,“古時候的艄公都得掙點錢,我們國家現在有免費的職業嗎?”他也強調,自己從未強制收費,“過橋的人都是愿意給就扔點,不愿意拉倒,也沒說不讓過。”許多村民驗證了這個說法。
建橋前,中心村的孫胖子就被村里人評價為“做人講究”,“特別熱心,家里辦個升學宴,紅白喜事啥的,不用你說,他已經主動過來張羅了。”他有人脈,混得開,農閑時所有人擱家里炕上嘮嗑,“他會經常去村里中隊上,跟他們待一塊。”孫胖子也是村里最早買小汽車的那一波人,鄰居說,“每次有事去遠點的地兒,啥話不說,直接開車把你送過去。”
而修橋,更是好事一件,“大家都用這橋,方便。那人家投了二十幾萬,你不能光讓人出力,那他不得收點回來?”孫胖子家附近的幾戶鄰居更是滿意,“我們和他住得近的,過橋都不用給錢。”
即便是瘸了腿,在農村并不算一個合格勞動力的王三,也因為修橋得到不少尊重。白虎店村民認為,王三當初借遍了熟悉的親戚,湊了7萬塊修橋是有魄力和頭腦的,“其他人也不一定敢這么干。”
或許是因為有村民的支持,無論是黃德義、孫胖子還是王三,他們現在都稱,修橋是做好事,方便老百姓,自己并不貪圖浮橋帶來的利益。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認同他們的說法。舉報黃德義私搭浮橋的就是同村的一位李姓男子,李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幾次過橋,都看到橋上有許多人通行,“收入遠遠不止他說的幾萬塊,多的時候一天上千。”
孫胖子建好橋沒倆月,也遭到村民在洮南市政府網站舉報,稱孫胖子在沒得到任何部門評估和批準的情況下,私自建橋,“通車伊始,每天斂財達2000余元”。
水利局很快到中心村調查核實,最后要求孫胖子拆除橋梁,并處罰款。
生意和人情
“這玩意兒你要說不掙錢是假的,那都是暴利。”站在村口的十字路旁,福順鎮德勝村的卡車司機張立宏這樣說道。
46歲的張立宏常在農閑時開著貨車到各個鄉鎮,采購木頭,再倒手給收購商。他開車走過好幾條河上的浮橋,橋上幾乎都有一條鐵鏈拴著,“交了錢就給你拉開。”橋頭會有一個小小的簡易房間,看橋的人就貓在里面。有一次他看到放在房間桌上的錢盒子,“唉呀媽真掙錢,滿的一箱,多大面值的都有。”
前幾年,他村子里也有一個人在河上搭橋,花10來萬買了大鐵板,在河邊焊上,“這橋擱那旮瘩得有一個來月。”水利局很快巡查過來,要求三天之內拆除。那人舍不得,還是水利局直接喊來挖掘機和大板車,三兩下拆完,拉到廢品回收站。“他損失也不算慘重,”張立宏說,“他建橋那道能走車,一輛車收二三十,重的貨車還得加錢。”
長期過橋,張立宏也養成了一個習慣,他不抽煙,但會在車上常備一條煙,“碰見好說話的就遞兩根煙過去,有時候過橋費就免了。一次省下來20(元),一年也省不少錢。”
搭在洮兒河上的民間浮橋都沒有明確收費標準,有些是三塊,有些是十塊,而且因為時間距離較遠,村民交費以現金為主,浮橋給修橋人帶來的具體收入沒人能說得清。
王三說從2015年建橋,到2018年浮橋被拆,“三年時間就掙了幾千塊錢。”其中有兩年,他還因“未經批準私自建橋”,兩次被水利局罰款,交了2萬元。2018年王三被拘留后,公訴機關曾指控,他向過路行人和來往車輛收取費用,共計16萬元。
王三反駁了這個說法。后來法院判定,能證實的王三收取的過路費是3000元。
蛟流河,王三過去搭建的浮橋就在兩根樹枝之間。圖/李曉芳
黃德義一案里,刑事判決書指出黃德義,“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橋費、過路費總計52950元。”其中被收費最多的是在村里開小超市的老板,常常要過河,前往位于對岸的白城市進貨,他總計被收取了2萬多元。
而當年一位參與辦案的民警在接受央廣網采訪時說,“根據黃德義兒子的證言,在架橋期間,他們家應該收了30萬元。”黃德義的浮橋曾經被三次處以罰款,總計3萬元。黃德義的橋之前總是拆完拉走了,過一段時間又搭起來。洮南市水利局監察大隊負責人董軍在媒體采訪中推測,黃德義反復拆橋再搭橋,“可能還是他在建的過程中,收費的數額要比罰款的數額大。”
輿論開始發酵后,河對岸的安全村村支書谷天福站出來指責黃德義,為了讓車輛行人走他的橋,將河道可通行的地方挖斷。安全村也有村民證實這一說法,“黃老四(黃德義)這事確實辦得不咋對勁。”但不論是谷天福,還是安全村村民,都沒有親眼看到黃德義挖斷河道。黃德義也否認了這一指控。
居住在安全村的黃國強和陳麗是一對夫妻,陳麗的娘家在河對岸,過去她常常走黃德義搭建的浮橋。夫妻倆說,黃德義以前和安全村走得蠻近。陳麗記得,黃德義在98年之后就到安全村買了近十坰地,“加上他在自己村里的地,少說有20坰。那會兒花1萬多就能買斷一塊開荒地,一坰地承包出去,按收成比例付錢,一年最少賺幾千塊。”
黃國強和陳麗曾經也需要在春天頻繁過河耕種,“有橋就五分鐘的事,后來橋拆了就麻煩,也不敢蹚水,騎個三輪一來一回又怕電不夠,只能走路,得多花一兩個點(小時),多煩人吶!”
洮兒河振林村河段。圖/李曉芳
不過兩年前,他們的地被水淹了。黃德義的其中一塊地在他們上游。河水漲上來時,黃德義挖溝渠引水,水全灌到了他們田里。
陳麗如今說起來,還有點埋怨,她認為自己的田地被沖毀有黃德義的部分責任。“但田歸田,橋歸橋,他搭橋確實是個好事,要不然我河東上我媽家得100多里地。花5塊錢能省的事,大伙都愿意掏這錢啊對吧?”
他們見過橋上有專門稱重的磅秤,“大車一般收20(元),有收糧車就稱重,多要個二三十。”夫妻倆也理解,“大車重啊,一上去那橋壓力也大,弄壞了他不還得掏錢修。”
不只一位村民提到,浮橋便利了他們的出行,而且并不強制收費,“自己村的人有就給,不給也能過。主要是收外村的過橋費。”
黃國強說,有兩年時間,他們一家人過河都不需要交錢。因為有一年夏天洮兒河發大水,沖毀了浮橋,他做過一些焊接活,被黃德義找去修橋,“修了兩三天,給鐵板重新加固,木板再鋪上。”這算是義務幫忙,也沒結工錢,但下次他騎著三輪送妻子過河時,橋上的人直接放行了。
“就是有一回,他有點太過分了。”陳麗補充,那次她過河看老母親,懷里捧了個大西瓜。她在岸邊一摸兜,發現穿錯褲子了,這兜里沒錢,“我尋思走過這么多回了,就讓我過去得了。”那天看橋的人是黃德義的嫂子,打量了她一下,說可以把西瓜留下抵過橋費。
“我心里頭真有點不痛快了,我就一空心人,也不是車,還真就把我這西瓜給要去了。”陳麗也只好留下西瓜,才順利過河。但她覺得,那天要是黃德義在橋上,絕對不會扣下西瓜,“黃老四干不出這事。所以我說這橋出事,可能還是有他這些親戚的問題,不知道啥時候就得罪人。”
“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接連下了幾天雨,洮兒河河水上漲,漫至全是雜草的河灘。村莊道路泥濘,一撥又一撥外來訪客踩著軟泥和積水,沖到這座東北小村莊,再一個接一個地被領著來到洮兒河河畔,經由描述憑空想象那已經拆除的浮橋。有人站在自家苞米地前納悶,河上的浮橋四五年前早拆沒了,“為啥這事還這么多人關注?”
岸邊的村民客觀上一直有過橋的需求。洮兒河上的人們記得,1998年特大洪水沖毀了兩岸的大片土地,后來村莊重新開荒分地。因為土地數量限制,分配沒法做到剛剛好,常常會有河東人的地被分到了河西,有河西的到了河東。各村的人們也會趁機到對岸開荒種地。
河邊的水稻田 圖/李曉芳
城市的行政規劃也在改變。村里上了年紀的老人說,過去洮兒河不是分界線,大約是在上世紀90年代,白城市劃分行政區,以河為界,河東屬于洮北區,河西歸(縣級市)洮南市管轄。洮南市交通局工作人員也提到,因為兩岸歸屬不同行政區,河上能否建橋也不是洮南一方說了算。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村民過河的需求愈發強烈。振林村一位45歲的村民提到,他的父母幾乎沒有去過河對岸,大家在一個村子里生活、娶妻、生子。但到他們這一代,人員流動頻繁,他的妹妹就嫁到了河對岸,同村幾個男人也娶了對岸的媳婦,“親人在對面,你時不時就要過河。”
一個矛盾的地方在于,村民期盼自己的需求被滿足,但因為地方財政、規劃建設等問題,村民的需求在現階段看起來是“非必要”的。黃德義一案發酵初始,洮南市副市長劉洋就說過,“十三五”以來洮南市投資2.17億元,建設橋梁31座,今年就有兩座橋梁正在修建。”但工作有先后順序,劉洋說,“振林村只是為了去白城方便,農耕需求不強烈,近年常住人口又不是很多,所以往后排。”
黃德義因此也覺得委屈,“政府不能增加社會福祉,我是為大伙帶來方便,為大伙節約很多過橋成本。結果說我違反法律。”他說自己在一審時,特地編了一段順口溜表達自己的想法,“人民橋人民建,人民過橋真方便,我過了橋給幾元,就說給點慈善錢,捐了錢不亂花,攢夠錢把橋搭,方便大伙你我他。”但法院沒讓他說完順口溜。
洮南市水利局后來回應,黃德義建造浮橋的地方在行洪區,附近河灘是泄洪區,存在安全隱患,并不適合建橋。
滿洲岱橋,洮南市境內僅有的三座官方橋梁之一。圖/李曉芳
持續半個多月的風波逐漸平息,洮兒河上也正恢復平靜。王三現在仍以拾荒為生,好在兒子快畢業了,養家的任務也沒那么艱巨。兩年前,官方在他當初修建浮橋的地址不遠處,建起了一條擁有雙向車道的橋梁,附近村民的出行不再是問題。前兩天王三去了親戚孩子家的升學宴,喝得有些醉意了,他說不想再聊自己人生里的最大污點,“不提這事了。搭不搭橋不是我們說了算。”
浮橋被舉報拆除后,中心村的孫胖子也沒再起過搭橋的念頭,“太費神了,劃不來。”更關鍵的一點,孫胖子說,“這事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振林村和安全村的村民如今都挺高興,風波之后,他們聽說,洮南市交通局要在振林村附近修建一座便民橋,預計秋收前完成。
洮南市交通局稱,建橋不是因為受到輿論影響。接受河南商報采訪時,交通局工作人員說,“這兩年洮兒河水量變大”,且“黃德義私搭浮橋事件”反映出村民有較急迫的需求,“我們也正在論證,打算在這兒建。”
村民陳麗正在地里拔雜草,打算等這輪雨天過后,往地里種些大豆。得知橋可能在秋收前建成,她從地里站直身體,手里還攥著一把帶泥土的雜草,問了好幾遍,“他們說的這橋,真的要建吧?”
(除黃德義、谷天福、董軍、劉洋外,其余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