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武漢到香港澳門定居手續怎么辦理,流程詳細解讀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領取表格
申請人可以到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領取《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審批表,也可以登錄互聯網(網址:www.whcrj.gov.cn)直接下載該表(使用A4幅面紙張打印)。江岸、江漢、硚口、武昌、青山、東新、漢陽、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東西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居民還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領取該表。
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應當使用專用表格。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及港澳關系人應當同時前往申請。江岸、江漢、硚口、武昌、青山、漢陽、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東西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居民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請,接受面見和詢問。
其他市民應當向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接受面見和詢問。
三、領取申請回執,交納證件費。
申請人在領取申請回執時,應當仔細核對并簽名確認。領取申請回執后,憑回執在開票處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商業銀行交納證件費(50元/本),返回開票處換取申請回執和繳費收據。
四、領取證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準申請人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決定后,將為申請人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申請人及港澳關系人須共同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批準定居通知書,并憑該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申請人《前往港澳通行證。
前往香港定居的,必須持《前往港澳通行證從深圳羅湖口岸出境;前往澳門定居的,必須持《前往港澳通行證從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除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外,其他前往澳門定居的,如《前往港澳通行證簽發時已滿16周歲的,應當辦理刑事記錄公證書,且公證書由簽發日起6個月內澳門有關部門視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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