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如何界定獨生子女問題,如何界定獨生子女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什么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二、如何界定獨生子女
普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獨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計劃生育的試行規定》實施之日(1979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個子女(實施之日子女年齡未超過14周歲),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歲以內)而不再生育,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界定獨生子女標準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雙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個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并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因喪偶、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在喪偶、離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后不再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后(或喪偶時)依法由其撫養,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由對方撫養,雙方再婚后不再生育并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再婚前雙方或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未由其撫養,現家庭無子女,不再生育并原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雙方離婚(喪偶)重組家庭,各帶有一個孩子,先退休后重組家庭的,可享受計生獎勵政策;先重組家庭后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