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一13歲少女失蹤已8天,警方不予立案?
4月3日,玉林市陸川縣13歲少女小月已失蹤8天,截至當天12時當地警方仍未立案。對此,心急如焚的家長感到很困惑。
小月失蹤當天,穿白色打底、淺藍色的外衣。本文圖片除特別說明外,均為龐先生提供
小月家住陸川縣希望新城,失蹤前在陸川縣萬丈初中讀初一。她的父親龐先生告訴記者,3月26日傍晚5時40分許,小月出門前跟姐姐說了一句“上學去”,沒想到1個小時后老師來電卻說孩子沒去上課。
失蹤女孩。
小月沒有手機又沒帶書包,龐先生慌忙四處尋找,并于當晚12時許到陸城派出所報警。“警方僅登記信息,未出警。”龐先生說,他冒雨尋找到次日凌晨兩三時,天亮后找小區和私人攝像頭無果,便請求派出所幫忙用天網查找,但民警僅調出公共視頻讓他自己查看。
結合公共視頻和親屬的說法來看,小月離家后,到叔叔家借手機玩了20多分鐘,后到了陸川縣華夏銘都2區附近。龐先生說,后來他通過附近小賣部和工廠的攝像頭看到,孩子進了工廠,晚上7時30分左右出來后,就沒了蹤影。
女孩最后出現的地方。
龐先生說,3月28日他發動親屬到附近的泗里村等地尋找,同時求助派出所,但未得到積極回應。次日,他以為孩子失蹤超過48小時達到了立案條件,結果派出所并未立案。
據小月的前同桌透露,小月疑似有一個網戀男友。龐先生很擔心,在網上擴散尋人信息。3月30日,陸川縣公安局、陸城派出所先后來電詢問,后者稱報警已受理,但并非立案。對此,龐先生表示難以理解。
家屬稱,攝像頭拍到小月最后出現的地方大概在紅圈處。網頁截圖
4月2日,記者致電陸城派出所了解情況,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派出所有幫家屬查看攝像頭,家屬要求派出所到家家戶戶查看攝像頭并搜查,但派出所搜查需要搜查證,所以讓家屬先自己找,如果找到了,派出所再去幫忙。記者繼續追問,該工作人員讓記者聯系縣公安局宣傳科。
當天,陸川縣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家長報警后,派出所已跟他去調查,相關工作也在開展,其他情況不便透露。
13歲女孩失蹤多久能立案?廣西道森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藝霞表示,根據公安部等四部門《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而廣西東方意遠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恒認為,限制行為能力的兒童失蹤,父母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立即開展調查、走訪、尋找。根據《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非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目前,孩子已失蹤超過7天,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家屬可讓其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書,然后可以去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目前,龐先生一家依然在到處尋找小月的下落,期望小月能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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