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商家忽悠人犯法嗎,法律不允許商家打“忽悠牌”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如今,商家發放優惠券十分普遍,而消費者也趨之若鶩。可當消費者要求兌現時,商家會生出各種理由拒絕或引誘消費者掉入循環購物的陷阱中。法律界人士認為,商家拿優惠券忽悠消費者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應當給予處罰。
優惠券風聲水起來勢兇猛
近日,白領張小姐在上班的寫字樓里免費領取了一份都市消費信息雜志《胡椒蓓蓓》,該雜志收集了上海地區各種美食、美發美容、商鋪的優惠券,多達百張。據了解,《胡椒蓓蓓》是一本免費派送的優惠券大全,其核心目標人群也是都市白領女性,直接向寫字樓派送,在便利店、購物場所也能方便取閱。
如今的優惠券可謂包羅萬象,不僅有時下流行的美容健身券、體檢券、加油券,還有電影券、面包券、套餐券,甚至還有用積分、里程兌換的機票券,少說也有20種不同類型。而獲取的方式也越來越多。想要獲得優惠券,不用再上街邂逅派券小弟小妹,或者先消費再拿券,可以通過點擊電子屏幕,或是翻閱優惠券大全,就能免費獲取,記者在地鐵的終端機上就輕易地拿到了美食優惠券。
市民汪小姐是個精明的消費者,包里總會有各式各樣的優惠券和折扣卡,每次出去購物和餐飲時,都事先選好了“目標”,然后下手。“不一定要買到最好的,但一定要買到最劃算的”成為汪小姐的口頭禪。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培訓機構,原來每次開班都湊不夠人頭。但發放了面值六百元的優惠券后,開班時竟然人滿為患。
由小小優惠券衍生出來的專業優惠券公司也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并已經擁有了數以百萬計的用戶。上海一家優惠券公司的CEO李先生說,優惠券雜志或優惠券終端機提高了消費者“沖動消費”的概率,讓消費者看到世界上有這么多物美價廉的東西,不掏錢去買簡直是傻瓜。某化妝品品牌總監賀女士說,消費者普遍都有這樣一種心態,一張1000元的優惠券擺在你面前,不去消費會產生浪費了1000元的罪惡感。現金優惠券直觀很多,消費者立即就能算出自己省了多少錢。
消費者“精打細算”難逃循環購物陷阱
消費者與優惠券曾經有過“蜜月期”,可是隨著優惠券發放越來越多,許多消費者在體驗過后,新鮮感開始消失,抱怨聲開始出現。
今年4月初的上午9點多,20多名消費者手持市中心某商場發放的優惠購物券來到該商場準備購物。因為優惠券上明明白白地寫著:凡在該商場“購買寶潔400毫升系列洗發產品,可抵券上相同金額的現金。”不料,很多消費者被告知,因為商場庫存中沒有優惠券上所列的指定類型商品,因此優惠券不能兌現。消息一傳開,隨即引發了一場消費糾紛。最終在工商所人員的現場調解下,商場向消費者道歉并允許換購同型號的其他品牌商品。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消費者再怎樣“精打細算”也“精”不過商家,“買100送50”、“滿300送300”等送優惠券的促銷手法都是為了招徠顧客進商場消費。而商品定價也非常巧妙,“199、299、399……”始終只差1元或幾元,迫使顧客想獲得優惠券就必須湊足整數,否則就被“擋”在贈券門外,這幾乎成為行業默認的潛規則。
除此之外,優惠券的使用條件也受到諸多限制。楊女士一個月前在上海南京路一家商場購物獲贈200元優惠券,近日偶然想起,找出優惠券一看還剩3天就要過期,急忙去商場兌現,樓上樓下轉了個遍后頗感失望。“優惠券的使用范圍十分狹小,許多打折商品是不能使用優惠券來購買的,能使用優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價商品。”
曾經為如何才能用掉優惠券而煩惱的林小姐郁悶地說:“優惠券并不是免費的午餐,要想真的得到實惠不容易。優惠券從最初簡單的商家讓利,已經演變到誘使消費者二次消費。為了用出優惠券,無論怎么精打細算,都需要不斷地添錢,消費者不知不覺中掉入循環購物的陷阱中。”
法律不允許商家拿優惠券糊弄消費者
中國社科院財政貿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溫桂芳認為,現在一些商家發放所謂優惠券,營銷的意圖十分明顯。消費者是否能得到更多實惠,很難去判斷和監督。消費者可能為了享受200元的優惠券,自己要另外消費1000元,這會讓消費者陷入兩難的境地。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高俊指出,目前在“一窩蜂”發放優惠券的現狀下,不排除有一些商家利用優惠券的名義進行牟利,甚至通過一些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從民法的角度來看,無論這些不法商家是以發放優惠券還是其他形式,只要其宣傳中有不實的成分,實質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都應當受到處罰,消費者完全可以對這些商家進行投訴,甚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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