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利潤分配的分配順序,利潤分配順序是怎么樣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1)彌補虧損
《公司法》第167條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條為“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條第1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注:原《公司法》177條還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第167條第1款: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注:原《公司法》177條還包括“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刪去有關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強制性規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適用于購建職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企業已不得再為職工住房籌集資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實踐中出現了大筆公益金長期掛賬閑置、無法使用的問題,故公司法修訂時刪去。根據財政部關于《公司法》施行后有關企業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6〕67號,從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組建的企業根據《公司法》第167條進行利潤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
財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于<公司法>施行后有關企業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6〕67號)規定,企業對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結余,轉作盈余公積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的,依次以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彌補,彌補后仍有赤字的,結轉到未分配利潤賬戶,用以后年度實現的稅后利潤彌補。
(3)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法》第167條第3款:“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的提取由股東大會決定)
(4)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
《公司法》第167條第4、5款:“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第35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2、公積金的規定
《公司法》第169條: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原《公司法》沒有此種限制規定)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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