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現條約有助于發展中經濟體刺激投資

導讀發展中經濟體自相矛盾:由于缺乏穩定,高質量的金融和立法機構,它們沒有得到發達經濟體的投資,但是沒有外國資金,它們就無法發展這些機構

發展中經濟體自相矛盾:由于缺乏穩定,高質量的金融和立法機構,它們沒有得到發達經濟體的投資,但是沒有外國資金,它們就無法發展這些機構。俄勒岡大學倫德奎斯特商學院金融系教授布蘭登·朱利奧(Brandon Julio)合著的一項最新研究發現,雙邊投資條約(通常稱為BITs)可以幫助發展中經濟體克服這一悖論,但只能持續很長時間因為這些國家可以表現出對財產和合同權利的承諾。

朱利奧(Julio)在12月11日在線發表在論文《金融經濟學雜志》上的論文中,發表了題為“ A BIT走很長的路:雙邊投資條約和跨國并購”的研究,該論文的共同作者是喬治(George)的維涅特·巴格瓦特(Vineet Bhagwat)。華盛頓大學商學院和猶他大學埃克爾斯商學院的喬納森·布羅加德(Jonathan Brogaard)。

研究人員指出,控制各種經濟影響后,研究人員發現,“在一國經濟中進行跨國合并的可能性增加了一倍以上,從條約之前的1.6%增加到條約簽署后的4.5%”。

研究人員認為,即使在全球化時代,全球資本流動不斷加速,發展中經濟體也不應忽視雙邊投資條約的價值,以克服所謂的盧卡斯悖論。

悖論以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羅伯特·盧卡斯(Robert Lucas)的名字命名,他在1990年發表在《經濟評論》(American Economic Review)雜志上的開創性論文中對此進行了表述。它著重指出,盡管發展家的資本回報率較高,但資金并未流向較貧窮的國家。

通過研究并購,朱利奧及其合作者著手評估雙邊投資條約是否有助于刺激對發展中經濟體的投資。

研究人員利用來自證券數據公司并購數據庫的數據,分析了1980年至2014年之間所有國家的合并數據。然后,他們將該數據與139個國家的1,057個BIT進行了關聯。

分析發現,在簽署條約后,以美元計算的跨境交易的數量和規模都增加了。雙邊投資協定還使資產豐富的公司或資產密集型行業的公司(如礦業或航空公司)之間的合并更有可能,因為它們降低了政府沒收財產的風險。

研究人員指出:“基本思想是提供明確和可執行的規則,以保護外國投資并減少國家或政治風險,而這應會鼓勵投資。”

但是,據朱利奧(Julio),巴格瓦特(Bhagwat)和布羅加德(Brogaard)說,雙邊投資協定不是萬能藥。

如果一個國家在維護產權方面聲譽欠佳,或者在政治上似乎不穩定,那么即使有BIT達成協議,公司也不會嘗試在該國開展業務。同樣,如果一個國家已經被認為是低風險的,那么雙邊投資協定就不可能達成交易。研究人員說,具有中等政治風險的國家從這些協議中受益最大。

“雖然結果不能完全解決盧卡斯悖論,而且大多數跨境資本仍在發達國家的邊界??內,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簽署協議,從發達國家流向發展家的跨境交易的比例已大大增加。 BIT。”他們總結道。

由于雙邊投資條約的談判既困難又耗時,并且往往在經濟較為成熟的國家之間達成,因此研究結果鼓勵發展家的領導人將雙邊投資協定視為吸引歐洲,公司的外國投資的較快方法。和。

研究人員得出結論,只要一個國家可以表現出對財產和合同權利的承諾,這些協議就可以有效并且可以支持當地經濟和股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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