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錦觀新聞】;
據廉潔九江微信公眾號消息,永修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中隊長、四級警長萬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通報稱,經中共永修縣委批準,永修縣紀委監委對永修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中隊長、四級警長萬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萬堅政治意識淡薄,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為追求奢靡生活,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長期要求轄區內娛樂場所提供免單服務,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為幫助他人逃避治安檢查和處罰通風報信;家庭道德淪喪,追求低級趣味,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利用職務便利向犯罪分子泄露案情,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萬堅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永修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永修縣委批準,決定給予萬堅開除黨籍處分;由永修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萬堅簡歷
萬堅,男,漢族,1981年7月出生,江西安義人,在職大學學歷,2003年8月參加工作,200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安義縣人才交流中心技術員;
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永修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試用期人員;
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永修縣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員;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永修縣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長;
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永修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副所長;
2010年7月至2018年9月,永修縣公安局涂埠派出所副所長、二級警員;
2018年9月至2023年5月,永修縣公安局涂埠派出所副所長、四級警長;
2023年5月,永修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單位內部治安和保安管理中隊中隊長、四級警長。
綜合廉潔九江、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