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和聯系(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

導讀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和聯系,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和聯系,發起人和股東的區別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發起人是指參加訂立發起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的申請認購公司出資或股份并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的人。

2、發起人為了實現設立公司的目的,通過簽訂設立公司的協議結合在一起,手發起協議的約束,在公司成立后,具有股東身份。

3、發起人作為一個整體,與成立后的公司沒有直接聯系,只是相對于設立中的公司而言,屬于設立中公司的機關,對外代表設立中的公司進行創立活動,履行設立義務。

4、當公司依法成立后,發起人作為一個整體就不存在了。

5、公司成立后,因設立公司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歸屬于公司。

6、  股東是對公司投資或基于其他的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資本的一定份額并享有股東權利的主體。

7、投資人通過認購公司的出資或股份獲得股東資格,包括發起人的認購、發起人以外人的認購和公司成立后投資人對公司新增資本的認購及受讓股份等方式取得。

8、股東享有發給出資證明或股票的請求權、股份轉讓過戶請求權、股利分配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財產權利,也享有對公司內部事務管理權、選舉董事、監事、經營決策等非財產權。

9、股權既體現了股東向公司出資財產權的對價,也標志了股東是公司的成員和股東之間的法律關系。

10、股權的實質就是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

11、股東的身份取得以公司成立為前提,公司成立前不存在脫離公司實體的股權,所以不存在股東身份。

12、  股東不以發起人為限,在設立階段和公司成立后認購、受讓公司出資或股份的人都可以成為股東。

13、發起人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在公司成立后成為公司的首批股東,公司法沒有限制股東必須具備發起人身份。

14、  公司未成立可否要求發起人承擔債務? 公司因故未成立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部分發起人承擔因設立公司所產生的債務,部分發起人承擔以后,可以向其他發起人追償。

15、 相關法律可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四條 公司因[更多]  對我國公司發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對我國公司發起人的法律地位的思考 [內容摘要]:公司發起人是指負責公司籌備事務的人。

16、在公司設立階段,發起人對外代表設立中的公司,對內執行設立事務。

17、如果公司依法成立,則發起行為經創立大會確認后,自始由公司承受其產生的權利義務;如果公司未能依法成[更多]  行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發起人資格  行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發起人資格 摘 要:傳統理論主張行為能力欠缺者不能充任公司發起人,是一個普遍的誤解。

18、無論是從民法視野,還是從法解釋、比較法、立法背景等角度分析,都不能簡單地否定行為能力欠缺者的公司發起人資格。

19、我國《公司法》應明確規定行為能[更多]  發起人股份轉讓限制若干問題淺議  發起人股份轉讓限制若干問題淺議 股份自由轉讓是股份有限公司區別于有限責任公司的重要特征,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有哪些責任? 答: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下列責任: (1)公司成立后發起人的責任:①資本填充責任②損害賠償責任③違約責任(2)公司不能成立時:①發起的債務和費用由發起人承擔②返還股款加算利息的連帶責任[更多]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有哪些責任?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有哪些責任? 答:(1)公司不能創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連帶責任。

20、 (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21、 (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更多]  淺論公司發起人的出資義務和違反出資義務的民事法律責任  淺論公司發起人的出資義務和違反出資義務的民事法律責任摘要:公司發起人是指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并對公司出資的人。

22、發起人的出資義務是指發起人應當足額、及時地繳納各自在公司章程中所認繳的出資額。

23、發起人的出資義務具有法定性:一是源于其發起人的身份屬[更多]  濟南某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濟南某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協議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更多]  公司知識 公司設立前后發起人應履行的責任  公司設立前后發起人應履行的責任公司設立完成 發起人的設立行為對于認股人、因設立行為而成立的公司都有直接的影響。

24、因此為發起人規定了較嚴格的責任。

25、 (1)資本充實責任。

26、又稱差額填補責任。

27、《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更多]  公司發起人的責任機制  公司發起人的責任機制公司法對對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在公司設立階段的責任則機制規定的相對簡易;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責任雖有明確規定但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內外有別的責任體系;現在,公司法解釋三較好地完成了對公司立法填漏補缺的任務。

28、 總體而言,筆者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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