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商業險新規(2019年商業車險新規定是怎樣的)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車輛商業險新規,2019年商業車險新規定是怎樣的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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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上一年出現多次理賠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出險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出險5次及以上保費將翻倍。反之,1年不出險的話,保費可享受8.5折優惠,2年享受7折優惠,連續3年則可享受6折優惠。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例如新車的價格是30萬元,使用5年后實際價值為10萬元。按照現行的車險條款,車主投保車損險需按30萬元支付保費,改革后就按10萬元來交保費。

實例解說:

比如說去年你買了保險,保險期間出過2次險,今年的保費上漲25%;保險期間出過3次險,保費上漲50%;保險期間出過4次險,保費上漲75%;保險期間出過5次險,保費上漲100%,也就是翻倍。

那沒有出過保險的怎么辦呢?

其他情況:

1年未出險,保費打8.5折;2年未出險,保費打7折;3年未出險,保費打6折。換句話說也就是如果你去年買了保險費用為2000元,出過一次險還是全險;出過2次險要交的保費為2500元;出過3次險保險費用為3000元;出過4次險的保險費用為3500元;出過5次險的保險費用為4000元直接翻倍。也就是說你出險的次數越多,保險費用就越高;不出險的時間越長,優惠越多!

目前有18個城市試點推行這樣的政策,結果得出保費基本都是下降趨勢,下降了9%左右,同時有77%的被報險者費用減少。同時小額的報案數目減少了不少!而且保險還有一些新的調整,

保險調整新變化:

變化一:三者險家人納入賠償范圍。一個新的調整就是車子沒有上牌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是會理賠的,而且這次把家人也納入到了三責險的保險名單!

變化二:對方不賠保險公司墊付。出來了一個新的名詞就是“代位求償”權,也就是說當你遇到事故,是對方的全責,但是對方沒有足夠的金額賠償或者沒有經濟能力賠償的,可以讓保險公司先行代付賠償。

新規擴大保險責任范圍:

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費改之后,其保險責任的范圍變得更廣了,臺風、熱帶風暴、暴雪、冰凌、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增加“代位求償”權:簡單來說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出險越少,駕駛習慣好,保費越低:費改后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高低,不僅會取決于車主上一年的出險率,還要參照車主的駕駛行為習慣和駕駛風險。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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