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概述(對公允價值的全面介紹)

導讀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公允價值概述,對公允價值的全面介紹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2006年2月...

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公允價值概述,對公允價值的全面介紹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2006年2月15日我國頒布了新會計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通過說明公-允價值的涵義,剖析了公-允價值在新準則中的應用,探討了公-允價值在我國的應用問題,指出在我國在應用公-允價值時所面臨的障礙,以及為應對這些障礙提出怎樣的解決辦法。

1引言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再次引入公-允價值,成為新會計準則的一大亮點。公-允價值最早出現在會計準則中是在1998年,當時主要用在《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性交易》中。后來由于種種原因,公-允價值成為企業操縱利潤的手段。隨之在2001的時候,取消了公-允價值的應用,只允許在少數準則中運用。在2006年,公-允價值重新回到了企業會計準則中,并在17項準則中不同程度的提到了公-允價值這一計量屬性。

2公-允價值的釋義

2.1公-允價值的基本涵義

對于公-允價值,國際會計準則、英國會計準則、美國會計準則以及我們中國會計準則分別對其下了定義,雖然文字表述不同,但基本含義卻是一致的。可以歸納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公-允價值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易目的是自愿的,交易環境是公正的,交易價格是市場的,不摻雜任何主觀色彩和功利因素。并且是基于一種假設前提下,這個假設就是:企業處于持續經營的條件下,并不打算清算或者說不需要清算,不打算削減其經營規模。此模式下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原則是:如果該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則該資產的市價即為其公-允價值;如果該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但與該資產類似的資產存在活躍市場,則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比照相關類似資產的市價確定;如果該資產和與該資產類似的資產均不存在活躍市場,則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可按其所能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以適當的折現率貼現計算的現值評估確定。相對于歷史成本信息,公-允價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場對企業資產或整體價值的評價,更具有相關性,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未來作出合理的預測和正確的決策。

2.2公-允價值的特性

公-允價值與五種計量屬性(歷史成本、現行成本、現行市價、可變現凈值、未來現金流量凈值)相比而言,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第六種屬性,它是除歷史成本外的其它四種屬性的重復,具有不確定性和變動性,很模糊,在不同的情況下很難說它是代表哪種特性。也正是這種原因,才使得公-允價值的應用受到一定的限制。有許多會計要素如資產或負債在市場上很難找到合適的參考價格,同時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點、金額和貨幣時間價值等又有不確定性。從而導致公-允價值在操作上具有很大的難度。

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又是矛盾統一的。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被認為當前財務會計兩個最主要的計量屬性。它們的不同點在于:歷史成本注重過去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把資產或負債的計價功能交給了市場,僅對成本和收入進行跨期的估計配比。同時假定市場價格是公-允合理的,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動,從而確保財務信息的可靠性。而公-允價值必須是動態的,隨時反映企業價值的變動。表面上看,二者存在著不同之處,但深層次研究卻發現:它們都試圖反映企業真實的信息,并從不同角度來尋找相對公平合理的價格近似的估計理論上“公-允價值”。

3公-允價值在新的會計準則中的應用

3.1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與期末估值中公-允價值的應用

所謂“投資性房地產”,此次新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第二條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并且規定: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第十一條規定: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另外,期末應將投資性房地產按公-允價值進行估值。第十一條還規定;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2公-允價值對存貨的影響

存貨計量的合理性不僅影響著收益確定,而且影響到資金流量分析,其計量不僅會受到某個會計期間投入價值與營業收入的影響,而且還會受到以前若干期間收入與費用配比的影響。舊的會計準則的計價方法為“成本與市價孰低”,這種計量基礎的理論依據是穩健性原則,但其合理性卻有待思考:①這種計價概念使得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的不同存貨項目有不同的計量基準,從而違背會計上的“一致性”原則;②資產負債表上的存貨不反映其真實價值,可能導致會計信息失真;③歪曲了企業的年度收益狀況。按本文的觀點對存貨進行計量,無論存貨是增值或減值,都用公-允價值加以確認能避免上述的問題。

3.3對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例如企業為充分利用閑置資金、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再如,企業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等。此外,企業可以基于風險管理需要或為消除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會計確認和計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況下,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計量。這些被列為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其報告價值即為市場價值,且其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也意味著,如果企業能夠較好地把握市場行情和動向,其業績即會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業的投資策略與市場行情相左,其當期利潤就會因此受損。所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可以被認為是一把雙刃劍,與老準則采用只報憂不報喜截然不同。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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