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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怎么復印,戶口本整本復印件怎么復印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戶口本需要復印首頁(有戶號、詳細地址、戶主姓名、兩個公章的那一頁),和自己的那一頁《常住戶口登記卡》即可,其它的成員不需要復印。
居民戶口簿的填寫
1、戶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
2、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后,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戶口簿時的日期,并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3、住址變動登記——填寫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并由承辦人簽宇或蓋章。
4、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戶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5、何時由何地過來本址——填寫本人遷來本戶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戶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
6、登記日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
7、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登記項目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后的項目內容、時間,并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
8、屬集體戶口的,“戶主姓名”和“戶主或與戶主關系”兩欄不填。
居民戶口簿內其余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說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記卡由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后,應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