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者強(踐行者)

導讀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踐行者強,踐行者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先分類,實踐與行為,都是屬于...

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踐行者強,踐行者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先分類,實踐與行為,都是屬于以行動為表現的,可以歸于一類;意識、意志、思想,是以心理作用為表現的,也歸為一類.這僅僅是簡單的歸納,但實際上,其中有些事物不僅從心理上說,從哲學上和宗教上說,也是有交叉的,但是這些學科各自的出發點不同,不能混著說.從佛教而說,思想可以僅僅是一種思維上的知覺活動,而不代表有什么特殊的價值,行為也一樣,僅僅是色身的運動表現,也沒有什么特別的意義,意識則是一種分別分辨的綜合作用.想,是一種蘊集,行,也是一種蘊集,這些功能與代表物質世界與知識的色蘊、代表各自感受功能的受蘊結合,叫“五蘊”.所以貫穿起來,因為有對外界事物(色蘊)的接觸感受(受蘊),自己思維知覺有了一定的概念(想),然后對此產生一定的行為或者思維判斷(行蘊),但統攝其他并結合起四蘊的則是識蘊,就是意識的綜合處理.打個比方,外境有物體的輪廓和顏色味道等,這是色蘊,而后眼睛或者其他器官發生接觸和認識,這就是受,而后進行知識上的分別,比如大小、顏色(紅黃藍綠等)、味道這些屬性的歸類和聯想,這是想的工作,而后逐漸綜合處理得到認識并產生下一步的意識判斷推理,比如這個東西是動的還是不動的,是與自己有關還是沒關,自己是該向前還是向后等,所有這些思維活動,以及后續的身體行動,佛法都稱為行(身、語、意三行).但綜合這一切的控制工作,則是識.意識,類似中心處理器,感受、聯想(狹義上的思想)、行動,是各種軟件功能和外設鍵盤鼠標的功能.針對的對象,無論是事物還是知識或者文字說明什么的,則是佛法中的色.從心理上說,實踐需要的是意志控制下的強化行為,就是把思想化作具體的有意識方向的具體行動.意志則是一定的思想認識影響和強化下的意識活動,意識和思想可以是同一的,但在功能上說,意識多是表面的,而思想則是內核,思想是種判斷,控制著意識的方向.而行為,有無意識和有意識的多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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