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日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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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現在漢漢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日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依據有關預案編制指南或者編制修訂框架指南修訂環境應急預案。

2、  環境應急預案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及時進行修訂:  (一)本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二)相關單位和人員發生變化或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的;  (三)周圍環境或者環境敏感點發生變化的;  (四)環境應急預案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的;  (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認為應當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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