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8年后被判死:偽造身份騙錢揮霍,多次表露求生欲

導讀原標題:吳謝宇弒母8年后被判死:偽造身份騙錢揮霍,多次表露求生欲從2015年案發至今,8年之后,北大學生吳謝宇弒母案迎來二審宣判結果:法...

原標題:吳謝宇弒母8年后被判死:偽造身份騙錢揮霍,多次表露求生欲

從2015年案發至今,8年之后,北大學生吳謝宇弒母案迎來二審宣判結果:法院駁回吳謝宇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2015年7月10日,吳謝宇在家中將其母親謝天琴殺害,并在作案后以謝天琴出國陪同其交流學習為名,騙取親友錢款共計144萬元。為逃避抓捕,吳謝宇先后向他人購買10余張身份證件。2019年4月21日,潛逃1380天后,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抓獲。

該案一審判處被告人吳謝宇死刑,隨后吳謝宇提起上訴。吳謝宇姑父曾向南都記者表示,“我們作為家屬諒解吳謝宇,希望能看在大哥(吳謝宇父親)的面子上,判輕一點,吳謝宇家只剩下他一個獨苗。”吳謝宇的辯護律師也曾提及,此前已向法院提交了關于吳謝宇的精神鑒定申請材料。

5月30日,二審判決落槌。福建高院指出,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潛逃

1994年出生,身高一米八左右的吳謝宇,曾是身邊人眼中的“好孩子”。多位吳謝宇的同學、老師、親戚回憶其時都表示,吳謝宇聰明,學習成績好。據披露,吳謝宇曾是北大經濟學院學生,是2012年福州一中被北大提前錄取的4名學生之一。

一位福州一中的校友曾向南都記者表示,吳謝宇高中時很有名,其名字曾出現在學校的光榮榜上。

吳謝宇后來在庭審中也提到,中考時他考了福州市第二名,父親送他去培訓班時還自豪地跟老師說起他的中考成績,“這是我最開心的時候了。從小到大我都覺得,能把考試考好是我對我爸我媽的唯一意義。”

時間來到2016年。

那年2月14日,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一教師宿舍發現受害人謝天琴的尸體,作案時間為半年前的2015年7月11日。經偵查,其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吳謝宇的名字出現在了通緝令上。

吳謝宇案事發地。南都記者 彭雨欣 攝

案發后,吳謝宇在福建、上海、河南、重慶等地逃竄。吳謝宇的舅舅曾透露,2015年7月起,吳謝宇對親戚稱其要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作交換生,母親一同前往,先后向多位親戚借款100余萬。2015年8月,吳謝宇為母親偽造了辭職書,向其就職學校辭職并獲批。

2016年2月,吳謝宇的舅舅接到前者發來的短信,稱將從美國波士頓返回國內后,于2月6日抵達莆田高鐵站。當天,親戚接站未果,且聯系不上謝天琴,懷疑后者出事遂報案。2016年2月4日深夜,其被發現在河南一處取款機取款,留下監控攝像。同年5月19日,商丘警方曾協助發布通告懸賞5萬,稱吳謝宇可能潛逃至河南。

2019年4月21日,在潛逃1380天后,涉嫌弒母的北大學生吳謝宇在重慶江北機場被機場民警抓獲,當時其身上攜帶30余張網購身份證,潛逃三年內一直在國內活動。

該案一審公訴人曾介紹,吳謝宇作案后并不慌張,于當晚住進了附近的一家酒店,此后每天回家清理作案現場,一直到2015年7月31日才離開福州。

案發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在當天的庭審中,更多案發前后的詳情得以披露。

吳謝宇的母親謝天琴是一名教師,談及從小與父母之間的感情如何時,據“央視頻”當時公布的庭審畫面,吳謝宇在庭上稱,“他們是我活著的意義”。而對于父親與母親的感情,吳謝宇說,父母之間感情非常好,沒見過兩人吵架,“在我的認知里,他們就和楊過與小龍女一樣。”

庭審中,吳謝宇回憶,自他有記憶起父親就在生病,每周都要去醫院,每天要吃很多藥。為了照顧患病的父親,吳謝宇的母親起早貪黑,非常辛苦。而即便如此辛苦,吳謝宇也沒見母親有過抱怨,只是顯得有些累。

“我媽為了照顧我和爸爸,她付出了她的一切。我從小就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比我媽更好的女人,也沒有比我媽更好的妻子、媽媽。”說到與父親、母親的過往,吳謝宇一度情緒激動,開始哽咽。

庭審中吳謝宇說,在父親病故后,他悲觀厭世,一直想要自殺,而他認為母親跟她的想法一樣,于是產生了“幫助母親解脫痛苦”的念頭。

此后,吳謝宇開始對此進行謀劃,并網購作案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

庭審中,吳謝宇承認,其在作案后的20多天時間里,每天都對作案現場進行清理,并且對作案工具也進行了清洗,“所有一切都有清洗過”。

除對作案現場進行清洗外,吳謝宇還將塑料薄膜、活性炭一層一層地包裹在被害人謝天琴身上,還在家中入戶門的位置安裝了攝像頭和報警器。

對于安裝監控設備,吳謝宇稱,因為他想知道案發現場何時被警方發現,之后自己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這起案件二審開庭前,南都記者曾探訪吳謝宇案事發地。時隔多年,事發地房屋大門緊閉,通過沒有完全拉住的窗簾可以看見吳謝宇家的陽臺。一位住在吳謝宇家樓上的居民告訴南都記者,“鄰居們基本沒有人搬走,但大家都不是很愿意提起這個事情”。

審判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

法院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并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吳謝宇案二審現場。

一審宣判后,吳謝宇不服死刑判決,提出上訴。

落網后,他曾多次表露過強烈的求生欲。吳謝宇曾在寫給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請求他介入二審辯護的信中寫道,“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去說對不起”。二審庭審結束后,吳謝宇辯護律師也曾告訴南都記者,“吳謝宇的求生欲望很強,想活著來贖罪,律師已依法依規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案件在兩年半后迎來二審判決。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案公開宣判。該院認為,吳謝宇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劃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后偽造謝某某筆跡制造謝某某存活的假象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份證件并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于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

福建高院指出,吳謝宇的行為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出品:南都即時

采寫:南都記者 彭雨欣 實習生 姚佳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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