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黑犬主人被刑拘!女童家屬已籌得200萬元治療費

導讀原標題:傷人黑犬主人被刑拘!女童家屬已籌得200萬元治療費成都崇州2歲女童涵涵被惡犬咬傷一事持續引發關注。據崇州市聯合調查工作組17日通...

原標題:傷人黑犬主人被刑拘!女童家屬已籌得200萬元治療費

成都崇州2歲女童涵涵被惡犬咬傷一事持續引發關注。據崇州市聯合調查工作組17日通報:

警方已對該事件立案偵查,警方對傷人黑犬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為了得到更好治療,受傷女童已轉至華西醫院,由醫療專家組進一步治療,目前生命體征平穩。

10月18日,記者向四川省公安廳核實了解到,10月16日咬傷女童的黑色羅威納犬只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家屬:籌款金額將全部用于孩子治療

10月18日,記者從女童家屬處獲悉,目前涵涵還在華西醫院兒童ICU病房接受救治,仍處于昏迷狀態。后續還面臨高昂的醫療費用,家屬已于18日上午已發起籌款,目標金額200萬元。

家屬稱,已委托律師維權,“維權需要時間,現在需要幫助,希望您能夠聽到我們的呼吁。”

截至18時18分,女童父母已籌得200萬元。最新籌款動態顯示,女童現在每天的治療費用大概在1萬元左右,項目所有籌款都打到醫院賬戶,全部用于孩子治療,如果后續資金有剩余,將轉捐給慈善基金會。

律師:將追究狗主人及小區物業的責任

10月18日下午,被咬女童方的代理律師周兆成稱,已飛抵成都處理該案。

周兆成透露:

“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飼養的是烈性犬,極具危險性的情況下,卻未盡到看管義務,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從而導致危險的發生,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傷人事發小區屬于公共場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才有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說,小區物業應在其職責內保障業主安全,對于小區內飼養、出現烈性犬的情況,物業也應及時報告公安、及時驅趕。但是,由于物業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所以也應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今日崇州、@周兆成律師、上游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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