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直播賣酒需身材好且穿瑜伽服?公司人力:系老板要求

導讀 原標題:主播直播賣酒需身材好且穿瑜伽服?公司人力:系老板要求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招個主播要求對賺錢充滿欲望,且需要穿瑜伽服進行直播...

原標題:主播直播賣酒需身材好且穿瑜伽服?公司人力:系老板要求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招個主播要求對賺錢充滿欲望,且需要穿瑜伽服進行直播賣酒,這是為什么?”近日,有網友在網上求職“主播”一職時,發現成都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上寫著,需要自帶瑜伽服,穿瑜伽服進行直播,身材好等要求,應聘者詢問人力原因,對方回復是“老板要求”。

一時間招聘主播要求穿瑜伽服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帶貨主播作為目前新興并且時髦的職業,在直播過程中的講解,主要目的是吸引客戶,但一些主播卻“打擦邊球”;也有網友提出,主播帶貨本無可厚非,可是也需要注意直播間的尺度,類似在招聘信息中注明主播“穿瑜伽服”的要求很奇葩。

2月21日上午,記者在某招聘平臺上看到,這份招聘信息的來源為四川某商貿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成都市雙流區某小區招商銷售中心地下一樓,該公司提供了多個招聘崗位。其中,“兼職帶貨主播”一崗注明職位詳情是食品酒水的帶貨,需要負責直播過程產品講解,進行帶貨銷售,在任職要求一欄強調需要自帶瑜伽服,穿瑜伽服進行直播賣酒,形象氣質佳,身材好,性格開朗,身高160cm以上。

此前,有網友應聘該崗位后詢問人力為何直播賣酒要穿瑜伽服,該公司HR回復稱是“老板要求”。網友對這個要求表示不理解和不認同,并提出疑問,類似的招聘要求,其實跟帶貨主播的形象并不相符,充其量是在打“擦邊球”,吸引流量和關注。

21日下午,涉事公司在該平臺對這一崗位進行了下架處理。但根據2021年由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誤導用戶:包括直播間運營者賬號名稱、頭像、簡介;直播間布景、道具、商品展示;直播營銷人員著裝、形象等,都被列入了直播規范中。

某直播間穿著瑜伽服帶貨的主播 (瑜伽褲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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