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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護士資格證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且注意提供材料有一定需求。
辦理所需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出具單位:申請者)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張紙上);(1份,出具單位:公安部門)
3、學歷證書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具單位:實習單位)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具單位:衛生部門)
5、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山東省護士注冊體格檢查表)(1份,出具單位:查體醫院)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醫院公章);(1份,出具單位:申請單位)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出具單位:申請單位)
8、申請人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出具單位:學校)
9、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張。(1份,出具單位:申請者)
注:執業注冊應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超出3年,需到指定醫療機構(本單位出外)培訓3個月。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申請辦理延續注冊。
指定臨床護理培訓醫院名單:青醫市立海慈八醫中心醫院及各區市三甲醫院
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必須用A4紙打印或復印,一式一份;
(2)材料每張右下角加蓋單位公章(公章應與醫療機構執業證名稱一致);
(3)字跡清楚,涂改無效,逐項填寫申請表、不得空項;
(4)申請人應對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因上述行政許可直接關系人身健康,若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申請人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1份,出具單位:指定醫院)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