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布藝來為小伙伴們解答以上問題,土地增值稅的增值率公式,最新土地增值稅稅率計算方式相信這個話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來一起看看吧
一、土地增值稅稅率計算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土地增值額是指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收入減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扣除項目的金額。
1、轉讓土地使用權和出售新住房及配套設施應納稅額的計算步驟:
⑴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⑵增值額與扣除項目之比=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⑶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2、出售舊房應納稅額的計算步驟:
⑴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⑵匯集扣除項目金額
⑶計算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⑷依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
⑸依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以上是小保為大家整理出來的,希望看了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