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前沿看點FTC AT&T通過互聯網限制達成和解

新時代高科技不計其數越來越發達,小伙伴們看過不少科技新聞吧,在我們生活中應該也用到很多這些高科技東西,有哪些小伙伴值的關注的呢,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篇有關科技方面知識,希望大家會喜歡。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電信巨頭AT&T之間的法律糾紛在雙方就該公司的“誤導性”互聯網限制政策達成和解協議后得出結論。

和解協議希望結束涉及FTC于2014年提交的案件的雙方的合法攤牌,指控AT&T減緩發送到無線設備的數據,這種做法稱為互聯網限制。

舊金山的美國地方法院表示,雙方要求聯邦貿易委員會停留90天,以便對擬議的和解進行審查和投票。該協議的價值于8月2日達成協議,尚未披露。

2014年,貿易監管機構起訴第二大電信和無線網絡提供商AT&T,聲稱該公司未能通知其用戶,如果他們是重度用戶,他們正在放慢他們的互聯網連接速度。從本質上講,AT&T與其他無線網絡提供商一樣,會建立一個限制點,一旦達到限制,用戶的互聯網連接就會被限制。然而,AT&T正在為那些訂閱了他們的無限數據計劃的人這樣做,他們希望他們的互聯網真正無限制,無論他們使用多么沉重。

作為回應,AT&T表示限制僅影響了他們的一小部分用戶,并且在限制開始時通過短信通知他們。該承運人稱FTC提出的索賠“毫無根據”和“莫名其妙”。

早在2016年,該案件被法院駁回,理由是AT&T是一個共同承運人,因為它不受FTC管轄。但是,2018年聯邦法院決定聯邦法院可以推進針對AT&T的案件,并表示其數據服務不屬于其共同承運人身份,這種反復戰斗仍在繼續。

在過去幾年中,互聯網限制一直是兩極分化辯論的原因,人們聲稱限制互聯網速度等同于虛假廣告,因為他們無法最大限度地利用其無限制的數據計劃。但是,作為防止網絡擁塞的一部分,無線網絡提供商正在證明限制措施的合理性。

然而,一項新的研究表明,互聯網限制是一種非常普遍的做法,原因不是網絡擁塞。來自東北大學和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的研究人員在美國進行了超過65萬次測試,發現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正在限制不同的服務,并偏向其他服務。研究人員認為,這種做法違反了網絡中立的基本原則。

“在過去十年中,網絡中立性一直是公眾辯論的主題。盡管存在對內容提供商和用戶的潛在影響,但目前缺乏利益相關者獨立審計網絡提供商的網絡中立政策的工具或數據,“閱讀研究手稿。

該研究表明,從2018年初到2019年初,AT&T Inc.在70%的時間內扼殺了Netflix公司,而谷歌的YouTube服務則占74%。即使AT&T聲稱此舉是為了確保不會出現網絡擁塞,但似乎這一說法不是限制Netflix和Youtube的原因,因為研究人員發現,同時無線運營商也沒有接觸到當人們使用亞馬遜公司的Prime視頻服務時的互聯網速度。

這項研究的研究人員,即東方大學的Fangfan Li,Alan Mislove和David Choffnes,以及來自馬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的Arian Akhavan Niaki和Phillipa Gill說,無線公司一直在限制互聯網的速度,練習非常“普遍”。

東北大學副教授,研究報告的作者之一大衛·喬夫斯說:“他們一直都是這樣做的,每周7天,每天24小時,并不是基于網絡過載。”

該研究的作者譴責無線網絡提供商聲稱人們需要犧牲一些互聯網速度以確保其他人可以使用互聯網并防止影響每個人的網絡擁塞。對于研究人員來說,無線網絡在他們違反網絡中立性的情況下會限制互聯網的資金。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候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